這不僅是一件藝術品,更是需要滿足普世對於應用藝術的審美標準,更重要的是教育的意義,審美的訓練是從生活上的要求開始,要做到最好,反覆的自我測試及第三人測試,才能達到一個應用藝術上美觀的平衡。作者最讓人詬病的是,這樣的作品,光是從外觀及細節上,都再再顯示"隨便" "差不多" "這樣就夠了"的概念,即使說的再漂亮,無法滿足一般人的審美標準,醜就是醜! 創新,這是必需的,以往的設計延續前次的,可能是設計要求,或是偷懶,但這些都不是把東西做醜的理由,應用藝術設計師有社會責任要把關呈現在大眾作品的美感,而不是只僅滿足自我的審美觀,因為這不是個人藝術品,而是一個應用藝術品,重點在此,如果是作者自己的作品,沒人會說話,現在是給眾人看的,是有目的性的,就需要滿足基本的美學要求,角變再多,無法用視覺上的呈現來說服大眾,都是空談。
作品質感,簡報的動畫,顏色的配置,形狀的設定,都顯示這是趕工出來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