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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1 03:23:30瀏覽926|回應0|推薦0 | |
2013年06月07日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 Q:勞委會為保障勞工權益在100年5月實施勞動三法,對台灣勞工有實質幫助嗎? 再來是過去勞退舊制的設計,是要勞工一輩子在同一企業裡,年資累積夠久,才能領到勞退。問題是現在資本外移後,資方權力、選擇性更大,勞資關係也變彈性、零碎,舊制保障不到勞工的老年所需。穩定就業的時代已一去不復返,勞委會前主委許介圭在處理關廠案的同時,開始推動新制的個人帳戶。個人帳戶看似有保障,但也代表未來勞工不可能穩定就業,資方可依各種理由不聘僱你,或改用約聘、外包制,非典型勞工會愈來愈多,這些都在關廠案後浮現。 縱容資方提撥不足 Q:這是政府失職? Q:新制有問題嗎? Q:資方未提撥,不用罰錢嗎? 「愈受挫愈想抗爭」 這些年愈受挫,我愈想抗爭。畢竟我在工運20多年,那種直接面對各種生命的困難,挑戰大也很豐富。從歷史角度看,勞委會追討這筆錢,讓社會看到過去30年,這群勞力密集的工人如何走過來?去面對他們老年有何狀況?否則這群第一代工人早被台灣歷史遺忘,沒老年保障,只有淒涼老死。我更擔憂的是,台灣在全球的資本位置愈來愈下降,年輕人勞動條件愈來愈差,若沒新的組織力量,未來會更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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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