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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1 14:56:46瀏覽599|回應0|推薦0 | |
自馬政府上任以來,勞工薪資、福利未見明顯起色,無薪假、責任制、派遣問題依然氾濫,甚至延伸到公家機關。筆者的一位友人日前應徵工作,在就業網站赫然看見一份派駐於公家機關,屬於「定期契約制」之派遣勞工。根據相關法規,定期契約使用之前提,必須是該工作具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然而該派遣勞工職缺,卻屬於協助國家監督刑法執行之工作。這從來就不是單純事務性、機械性及重複性等適合運用定期契約之工作。 又勞委會已於先前發布「派遣勞動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要求雇主不得與派遣勞工簽定期契約。該約定事項等同認定派遣勞工屬派遣公司的長期員工,除必須依法替勞工投保勞健保、就業保險與職災保險,提繳退休金,離職時也要給資遣費、依法結清特休假。但該公司仍以定期契約方式僱用派遣勞工,明顯牴觸法令,且政府亦未有任何積極作為保護派駐於公家機關之派遣人員。 如工作本身具一定危險性,卻未有任何意外險補助;一年一簽,工作權保障蕩然無存,這是派遣人員工作權崩壞最血淋淋的例證。在馬政府執政下,大學生都可能淪為派遣工、免洗工,則有博士生願意放下身段賣雞排即不需大驚小怪;畢竟自己是老闆,自由不受資方剝削。 當一個國家在推動政策執行時,缺乏嚴謹及長遠的規劃,犧牲的往往是任勞任怨的百姓及恪遵職守的勞工,這是勞工最可悲的一件事。(作者現職法務行政,台南市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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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