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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定勞工只會做不會叫? ---- 黃義銓
2013/08/31 06:32:52瀏覽294|回應0|推薦0

        二十八日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決議,今後消費者物價指數如果超過三%,才會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用但書的方式,來決定今後基本工資審議,等同宣告放棄勞資協商的機會,是世界頭一遭。如此一來,基本工資精神已蕩然無存。再者,台灣勞資對話已相當不成熟,如每年沒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之對話平台,甚為可惜。換言之,今後政府和企業要勞工窮到連米都沒得煮的時候,才會出來施捨;勞工如要基本生活權的話,得自己走上街頭。

其次,只為了壓低漲幅之計算公式有其必要嗎?所謂第三公正方所提出之基本工資計算公式,每月最低生活費是一萬二二七六元,乘以一加勞動扶養比.五七,算出月薪基本工資。該公式有兩大盲點,第一,使用勞動扶養比(家戶人口數三.二九人/家戶勞動力二.九人)只為壓低調漲幅度。因依據主計總處對勞動力之解釋為係指十五歲以上可以工作之民間人口,包括就業者及失業者。試問失業者有能力扶養家人嗎?應採用全產總及立法委員所提出的就業扶養比,才能實現扶養之義務。第二,數據的取得與年份交代不清楚。家戶人口數、家戶勞動力及每月最低生活費是何時的數據,以及一萬二二七六元是如何求得呢?

馬政府如正視基本工資的話,就應改變無感經濟面考量基本工資調漲之思維,將ILO之最低工資的標準(一三一號)第三條之規定(至少要讓取得基本工資的勞工得以照顧其家庭)納入勞動基準法,並將就業扶養比列入基本工資計算模式,提出符合社會公平正義之基本工資調漲的預估值,以供勞資協商。目前台灣基本工資有名無實及朝令夕改之制度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僅是一場資方(政府)消遣勞工團體之戲碼。(作者為大學兼任教師)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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