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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貧富懸殊 1%富人擁14%財產
2014/07/30 16:37:58瀏覽393|回應0|推薦0

20140618 【王立德、林巧雁、林潔禎╱台北報導】

    貧富差距擴大的元凶是稅負不公、所得分配失衡!根據《天下雜誌》指出,台灣前1%富人佔全台14%的財產;前5%富人佔31%,且無論財政部賦稅資料統計,或是主計總處的家庭收支調查,都無法反映「炒股、炒房」而獲得大筆資本利得族群的收入,也就是說,實際上的貧富差距,很可能比檯面上的更嚴重。

年薪200  不如富二代

   《天下雜誌》認為,從1998年起,薪資所得佔GDP比重逐漸降低,以受薪階級來說,若一路在外商公司節節高升,年薪為200萬元的中高階白領已是民眾眼中的「人生勝利組」,但實際上可能遠遠不及富二代,也就是現行制度下,「資本大小」就決定了命運。

    對於稅負不公,導致貧富差距擴大的說法,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昨表示,稅務資料不是完全真實資料,仍有許多所得免稅,地下經濟等所得也沒納入課稅,以課稅資料作為貧富差距的解釋有點失真,應以主計總處的家戶所得統計較真實。根據主計總處公布的每戶可支配所得最高與最低差距,已從20096.34倍降至20126.13倍。若以國際趨勢5等分比較,台灣也從20094.35倍降至20124.14倍,較美、日、韓、星都低。

    主計總處官員也解釋,家庭收支調查符合國際潮流,與國際上同樣採五等分法,不過主計總處官員也坦承,調查採計「經常性收入」,如薪資、營業淨收入、贈與、利息股息等,並無法反映投資客等族群的「資本利得」。現行統計方式不能完全反映現實財富分配狀況。

    台北商學院財稅系教授孫克難認同《天下雜誌》的論述,他指出,從台灣的課稅來源來看,70~75%是由薪資所得,但來自資本利得的所得才25%~3成,但從細究國民所得組成來源薪資所得和資本利得各佔一半,顯示有部分資本利得完全規避稅賦,並沒有繳到稅。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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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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