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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A工殤案 明年4月宣判 ---- 中時電子報
2014/12/29 19:32:46瀏覽371|回應0|推薦0

王己由╱台北報導– 20141213

台灣有史以來最大工殤案件,前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RCA),被指違法傾倒有機溶劑嚴重汙染土地及地下水,導致許多員工疑似因此罹癌,員工成立自救會集體求償27億多元,纏訟10多年後,台北地院12日辯論終結,定明年417日宣判。自救會代表之一劉荷雲說:「15年了,官司拖越久,我們死越多,終於要宣判,希望還我們公道。」

千人罹癌 260人死

RCA1970年在台設廠,生產家電產品,直到爆發汙染事件才關廠,於1992年離開台灣。1994年時任立委的趙少康驚爆RCA長年以有機溶劑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做清潔劑,未善盡管控責任且違法傾倒,嚴重汙染土地與地下水,還有不少員工罹癌。

1998RCA員工成立自救會後,根據他們蒐集的資料,有上千人罹癌,逾260人死亡。先向桃園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並在2002年針對RCA的資產聲請假扣押,但RCA之前就已將近28億元存款資產匯出海外,在台灣已無資產。直到2004422日,自救會的529名員工,包括部分罹患肝癌、肺癌、大腸癌、子宮肌瘤癌等職業性癌症者,委任律師向台北地院提出本件民事訴訟,開啟漫長訴訟求償路。

纏訟15 求償27

本案開始以「桃園縣原RCA公司員工關懷協會」提告,但法官認為關懷協會未依法登記為社團法人,無權代RCA員工提訴訟,程序上駁回,歷經上訴二、三審後,在20063月發回北院更審,全案才進入實體審理。

因本案屬集體訴訟,加上調查事項繁瑣,有不少證人得詰問,又追加提告併購RCA的美商奇異及湯姆遜等公司,且求償金從24億擴大到27億多元,致訴訟進度緩慢、纏訟多年,昨日才進行最後言詞辯論。

RCA︰無法證明因果

受害員工委任律師林永頌表示,一個跨國企業賺走了利益,不該把汙染留在台灣,也不該對員工沒有賠償,強調自救會要的是一個真相和公道。因前來關切的民眾不少,北院特別在2樓刑事法庭區,開放3個法庭以視訊方式供旁聽。

RCA委任律師認為,員工罹癌無法證明與RCA有因果關係,當年RCA對員工保護設備符合法律規定,設備也符合當年的科技水準。另員工在1998年已提刑事告訴,遲至2004年才求償,已逾相關民事求償時效,無權索賠。奇異及湯姆遜公司則說,兩公司並沒有經營RCA,不應賠償。

工殤口述史獲獎 卻追不到正義 ---- 中國時報

2014814...【林欣誼╱台北報導】

由文化部主辦的圖書大獎金鼎獎昨天頒獎,年度圖書獎頒給記錄RCA工殤事件的《拒絕被遺忘的聲音》,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和拖著病體的受害員工,上台拉白布條高喊:「堅持到底、永不妥協。」歡欣氣氛中夾雜幾分凝重。

《拒絕被遺忘的聲音》由工傷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與20多位志工,共同記錄受害員工的口述史,和打官司的血淚歷程、控訴政府的漠視。昨天多位團體代表拿著「為正義成果堅持到底」的白布條上台領獎,場面激動。

罹患鼻咽癌的員工黃春窈以因病沙啞的嗓音,指控美國企業RCA在台造成大批員工受害、死亡,卻賺了錢就跑,「台灣政府有負責嗎?請政商拿出你的良心,不要踐踏台灣土地與人民。

RCA事件是台灣史上最嚴重工殤事件之一,美國RCA公司(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美國無線電公司)是生產電視、錄放影機的知名企業,1970年代來台設廠,為大批勞工「搶進」的模範企業,1990年代卻爆發汙染事件,工廠為節省成本惡意傾倒有毒廢料,造成上千名員工因長期飲用廠區毒水而罹癌發病。

20多年前員工組成自救會提出集體訴訟,蝦米對抗大鯨魚的官司路遙遙,今年底才將在地院進行一審的結辯,而RCA早已撤資形同脫產。汙染爆發後,行政院邀集相關部會成立的「跨部會專案小組」,竟在2001年行政院長張俊雄任內被下令解散。

作者領獎頻喊話

工傷協會專員賀光無奈說:「得獎很矛盾,我們還沒拿到國家還給我們的正義,反以這本書拿到國家的獎。」某位金鼎獎評審委員是RCA受害員工何秀連女兒,現場得知本書獲獎激動落淚:「希望政府正視這個案件!」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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