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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Q&A/現在買 兩年內賣掉恐要課稅
2013/02/01 08:34:01瀏覽272|回應0|推薦1

 

2011.3.11【聯合報賴昭穎】

Q1:賣掉持有不到兩年的非自用住宅,要如何申報奢侈稅?

A:賣方訂約後卅天內,向戶籍所在地的稅捐機關申報繳稅。若事後被查到漏稅或用人頭逃稅,除了補稅還會被處以三倍以下罰鍰。

Q2:民眾賣掉合建分屋、自地自建的非自用住宅,若持有不到兩年,也會被課奢侈稅嗎?

A:不會。這種形態的賣屋不屬於投機性質,而且增加房屋供給量有助房價穩定,不課稅。

Q3:民眾買新屋賣舊屋,若舊屋持有不到兩年,會被課奢侈稅嗎?

A:不會。只要符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屋的條件,當舊屋持有不到兩年,臨時被迫要搬遷他地,在買入新屋後的一年內賣掉舊屋,不課奢侈稅。

Q4:新法上路前就買進的非自用住宅,持有不到兩年賣掉,要不要繳奢侈稅?

A:要。只要是法律生效後的銷售行為,都必須課稅。舉例來說,今年一月一日買進一千萬元的非自用住宅,假設奢侈稅條例七月一日上路,若房子在今年十一月一日以一千五百萬元賣掉,持有未滿一年,賣家要繳二百廿五萬元(一千五百萬X 百分之十五)奢侈稅。

Q5:我不知我賣屋要不要繳納奢侈稅,怎麼辦?

A可在交易完成前先向戶籍所在地稅捐機關查詢。

Q6:高檔家具、高爾夫球會員證等貨物和勞務的奢侈稅如何報繳?

A:國內製造商須以產品出廠價X百分之十稅率,次月十五日前申報繳稅。若是進口品,進口人進口時,稅款交海關代收。

 

 兩年內賣掉恐要課稅  要如何解決呢  也許先辦個抵押設定  再加上信託登記  就可避掉了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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