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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互助會新聞剪影(3) -- 200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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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往生互助會,遊走法律邊緣?

自由時報 2009/01/18

   中南部、東部「老人往生互助會」林立,類似保險模式疑觸犯金融法,一直遊走於法律邊緣,以致糾紛頻傳。5年來,台中縣有13個合法立案老人會被檢舉經營互助會,不過,主事者聲稱是會員自行發起的,警方也難以查辦。

 台中縣議員黃秀珠便指出,台中縣屯區老人互助會眾多,她所知的就有7個以上,有的是合法立案老人會發起,近來更以未立案功德會名義募資,會員最多有2萬人,少的也有34000人,甚至設有業務員去老人聚會場所招攬會員,入會費1500元,1000元是業務員佣金,入會老人若去世,家屬可獲得10萬至30 元互助金。黃秀珠說,還有業務員貪圖互助金,紛紛找病懨懨、癱瘓老人私自為他們偷偷入會,以抽取暴利,她更擔心有不肖業務員會為圖謀互助金,做出違背道德之事。縣議員李天生、謝志忠等人因而也在議事堂當面拿出2封民眾檢舉某人民團體幹部涉嫌向往生老人家屬索取費用檢舉信,要求社會處、警方調查幹部索取費用行為是否違法。

    台中縣府財政處代理處長李錦娥認為,互助會有保險性質,已違反金融法;台中縣政風處長楊仁鋒說,5年來,縣內共有13個老人團體遭檢舉經營互助會,調卷發現社會處都依權責移送警方偵查。

    台中縣警察局長陳國恩則表示,警方有約談過部分人士,對團體經營互助會是否涉違法吸金進行了解,由於這些團體均強調,互助會是民間常見的存款方式,是會員間主動發起,暫未查獲有違反刑法詐欺罪行為,僅一件疑構成觸犯銀行法或金融法案件,正函送檢方偵查。

 台中縣府社會處長王秀燕說,全國各地都發生老人往生互助會爭議案件,該處將蒐集相關資料,與其他縣市合作向建議訂定明確管理規範,同時建議對互助會公積金辦理信託,以免遭挪用或濫用。

*堅拒會員退費 老人會惹眾怒*

〔記者歐素美/大甲報導〕2009-8-21

收喪葬互助金被疑不法

    台中縣老人會20日在大甲國小召開座談會,部分會員質疑該會收取喪葬互助金為不法行為,要求退費,但該會堅持不退費,並表明會員若不繼續繳納將喪失權益,現場吵鬧不休,最後草草收場。縣府社會處長王秀燕表示,台中縣老人會遭會員檢舉收取葬喪互助金,不符合人民團體法規定,並涉及違反保險法,除將移送司法調查外,並建請中央重視,以杜絕類似問題一再上演。

    台中縣老人會大甲組日前傳出帳目不清、暫停收費,台中縣老人會昨在大甲國小召開座談會,數百會員到場,該會理事長林和順表示,為免大甲區會員權益受損,該會將推派5人小組持續向會員收費。

    多位會員拿出縣府公文表明,老人會收取喪葬互助金不合法,擔心將來倒會,要求老人會全額退還所繳金額。會員楊蕙榕說,入會時並不知道老人會收取喪葬互助金不合法,平均每月繳交1200元,多年來已繳了10多萬元,現在只想把全部的錢拿回來。

老人會指不續繳失權益

    與會的台中縣老人會理監事則一再強調,該會是合法組織,互助金就像民間互助會,老人互相幫忙,死後免除子女喪葬負擔運作18年來從沒問題,大甲組帳目不清是前組長個人問題,堅持不退費;部分會員不滿老人會推卸責任,揚言將向檢調單位檢舉。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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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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