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燮(1693~1765年),號板橋,江蘇興化人。他是揚州畫派的傑出人物,其詩、書、畫更被譽為「三絕」。《板橋家書》為其整理往日寄給堂弟的家書刻印成,書中字裡行間處處可見鄭板橋溫柔敦厚、悲天憫人的至情至性,及其睿智的人生哲理。
鄭板橋僅留的十六封家書,展現其真摯可感情操。以天地萬物為心,抱著「民胞物與」胸懷,關心民間疾苦,表現的是一份坦蕩無私的愛。傳說板橋裝糊塗,偏狂罵世;讀了家書,才知道他真是內行醇謹,老成而忠厚。現在節錄他《雍正十年杭州韜光庵中寄舍弟墨》家書中最後兩段探討一下:
愚兄為秀才時,檢家中舊書簏,得前代家奴契券,即於燈下焚去,並不返諸其人;恐明與人,反多一番形跡,增一番愧恧。
自我用人,從不書券;合則留,不合則去,何苦存此一紙,使吾後世子孫,借為口實,以便苛求抑勒乎?如此存心,是為人處,即是為己處。
「契券」即契約。現代小自個人,大到國家,一切的行為、處事都離不開契約。契約是對自己、對對方負責的一種具體表示,彼此各享權利也各盡義務。不過,享權利容易,盡義務就困難,所以往往簽約以後,又被合約綑綁得礙手礙腳,十分苦惱。但是,無論如何,契約終究有其存在的必要。
鄭板橋本人則不以契約為然,一來因為他是個不喜拘檢的人,推己及人,也不願拘縛他人;二來他特別慈愛勞苦民眾,也特別喜為民眾爭取福利。因此,他一見到前代留下的家奴契約,就悄悄在燈下燒掉了。他自己用人,也保持「合則留,不合則去」的原則。簽約就是存心要「預留把柄」,他不願苛以待人。
板橋燒去前代契約,自己用人不用書券,都是替老百姓設想,此即「是為人處,即是為己處。」如果有人要精打細算,事事留個把柄,到最後「何曾打算得別人一點,直是算盡自家耳。」時至今日,街頭巷尾不時碰到年輕的外傭在人生地不熟的陌生環境裡打拚,也時有耳聞主雇雙方發生契約糾紛。其實雙方相處很簡單,多為對方設想,凡事先想到他寂寞、孤苦的處境,就會發自內心、誠心誠意的處理好相關一切。日子長了,這一番善心,會得到善意的回報,因為人都有善良的天性!千萬別一開始就抱著戒備、猜疑、不信任的心態,像防賊似的對待,那肯定雙方都沒好下場。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古人主張待人處事要推己及人,像愛戴自己的長輩那樣愛戴其他的老人,以愛護子女的心思去愛護別人的子女。如果人人都能先為他人設想,體諒他人的處境,包容他人的做法,理解他人的觀點,世上哪有紛爭?人間哪有氣恨?社會哪能動盪?我想,到時就是世界大同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