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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吃的安全是人民基本權利
2011/06/07 00:14:45瀏覽165|回應0|推薦1

塑化劑風暴越演越烈,顯然已經重創食品產銷及消費者信心,發展成歷來少見的食品安全危機。如今,遭列管廠商將近三百五十家,產品超過九百項,波及成千上萬販售果汁等相關食品餐飲的店家。它不但讓夜市冷飲攤哀鴻遍野,五星級飯店及知名大餐廳都難倖免。它從食品業擴及保健、化妝品等產業,連生技產業也受打擊。

更嚴重的,事件非僅凸顯塑化劑氾濫,大廠小廠一個樣,食品管控機制形同虛設,且由於相關產品外銷,已知有六十七項產品流向五大洲十五個國家,對台灣今後出口必有相當衝擊。實質言之,塑化劑風暴除了導致公眾飲食不安,有害國民健康,禍延下一代;如未妥善處理,也正嚴重傷害台灣製造或MIT聲譽,令台灣美食之名蒙羞,並嚴重挫折國家經濟及形象。

區區塑化劑,足以引起這麼大的風暴,是它有如三年前的三聚氰胺,都是原本不應該出現在食品中的毒物,卻因不肖業者把它充做起雲劑的材料,取代天然卻價格較高的棕櫚油,讓果汁等好看或較穩定而容易加工處理。關鍵材料使用有害人體的物質,中下游產品連帶受到影響,株連甚廣。對於這種不該加入食品的毒物,廠商唯利是圖違法害人,政府機關監督不周,未能從源頭管制,有如日昨民進黨的民調所顯示,有八成以上民眾認為兩者都要負最大責任。

追究責任,政府機關絕對難辭其咎。把塑化劑當做起雲劑配方,業界行之二十多年,食品業者廣為周知,只有官員最後才知道,或竟蒙眼不知、顢頇不理。同時,現今食品工廠必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藥廠遵守「優良藥品製造標準(GMP)」,塑化劑風暴顯示這些制度規範實務上流於馬虎,有名無實。令人不解的是,食品檢出塑化劑,時間已經數星期,政府機關卻遲遲未有行動,一旦事情鬧大,突以雷霆萬鈞之勢,訂定所謂D-day,幾日之內,即要廣大零售業者自提產品安全證明,且全面稽查,造成超商賣場等銷售業者極度忙亂。如此作為,遭批評「怠惰於前,作秀於後」,實不冤枉;政府機關這樣辦事,人民勢必受害。

業者表現,同樣令人不敢恭維。有些小型食品業者,受限專業知能不足,或實際檢驗能力有限,猶可辯稱把關不易,但許多出事的食品或添加物大廠,也自稱無辜,甚至宣稱自己也是受害者,實令人難以苟同。事實上,在三聚氰胺及塑化劑風暴都有大廠,因自身設有檢驗機構而禁得起考驗,足以顯示食品妥善品管及安檢,事在人為。實務上,許多食品大廠常把產品產製外包,或採取所謂「集中生產、品牌包裝」的經營策略,卻欠缺對最終產品做總其成的檢驗把關,如果再以追求「成本極小化、利潤極大化」為經營首要目標,置其他責任於不顧,即不免導致管控機制的徒具形式。

必須強調,塑化劑風暴演變成產業危機,範圍且不只食品業,即顯示其癥結牽涉文化因素。對食品安全的檢驗管理馬虎,三年前中國有三聚氰胺事件,如今台灣鬧出塑化劑風暴,都顯示「差不多先生」的文化因素,表現在食品安全管理的鬆散,導致黑心食品氾濫,危害公眾。相關業者的唯利是圖,明知塑化劑有毒仍加入食物,尤凸顯只重個人及短期利益的心態形之於外,即輕忽消費者吃的安全衛生,無視自身商譽或長遠利益。

民以食為天,吃的安全是文明社會的起碼要求,也是人民的基本權利。食品的色素、防腐劑、香料等添加物,一直受到專家及公眾詬病,塑化劑所引發的危機,是這一長期而基本問題的爆發。如今,官方正從加強安檢抽查、落實強化管控機制、懲治違法廠商、修改法律等尋求亡羊補牢之計。但從庶民的觀點,塑化劑橫行多年而後知後覺,甚至事件爆發猶遲未行動的官員,從中央到地方政府,都要查辦嚴處,否則還談什麼責任政治?

塑化劑風暴也顯示,食品業者的自律及規範機制必須確實加強。對不知自律的業者,令其付出應有代價,有如日來所出現的要求賠償或建立業界賠償基金等呼聲,都是必要的作為。最重要的,消費大眾必須在乎自己的基本權益,重視食品安全衛生,不能以「眼不見為淨」的心態馬馬虎虎,才有可能真正享有吃的安全。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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