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執法者縱容為惡 更可惡 ---- 中國時報
2010/08/27 08:21:52瀏覽331|回應0|推薦2

2010-08-25 【項城/北縣新莊(文字工作者)】

    桃園縣警局偵查佐王雲輝,在去年底因潛水嗜好,邀請同事和軍事檢察官楊萬郁到內壢某餐廳飲宴。下午三點因餐廳告知有人包場辦喜酒請其離去,便心生不滿離去,並找天道盟分子前去砸店。事後又要黑道小弟賠償損失,使得這起黑白掛勾被掀開。 

    此種透過黑道解決問題的手段,在警界其實一直是檯面下運作,例如在拚績效下要求繳出幾把黑槍以便交差。目前會惹出更大爭議,在於此雖是某位警官個人所謀,但在座其他全是執法者,甚至是具有司法人身分,但卻都選擇默認,那這些人還能配當執法者又繼續受人民供養嗎?當一位警察只因私人聚餐,被餐廳告知另有生意要做,便可以輕易動用黑道去討個人面子,讓合法生意人家知曉,得罪警界便等於得罪黑道。黑道會如此馬上辦且熱情相助,又是建立在什麼互動與利益的交集上呢?

    更荒謬至極便是同行的軍事檢察官,竟只知一路吃喝大享口福,對友人仗著警察公權去教唆黑道欺壓良善百姓,竟也客隨主便喜歡便好。此種公義不存於心,對惡行視若無睹,豈不是自我踐踏成了黑道護法,如此還能穿上軍裝嗎?

【版主的話】

我若是記者,必會循線挖下去:

1.這些公務員的後續懲處如何?

今日膽大妄為,必是平日長官縱容甚至勾結的「共犯結構」

2.這些公務員及其親人的財務狀況如何?

今日的膽大妄為,透露出,昔日憑藉權勢A個錢不算什麼

3.這些公務員的政黨屬性如何?

若有加入,他的黨如何回應,地方黨部應清楚的很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eddy5422&aid=4357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