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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原住民保留地開放買賣」的「平權會」是什麼?(上)
2022/04/14 22:56:34瀏覽1286|回應0|推薦0

2019/05/22 原民

5月14日,「台灣山地鄉平地居民權益促進會」(平權會)上街抗議,認為「原住民保留地」(原保地)只能讓原住民持有不合理,訴求解編原保地。原住民族青年陣線、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等原住民團體昨(21)日在立法院開記者會,譴責平權會為了達成訴求,散布各種對原住民族的歧視言論。 14日,平權會號召上百人集結行政院前抗議,平權會表示,許多非原住民農人長期承租原保地,但近期傳出政府強制要求收回土地,影響農人生計,因此訴求「解編」原保地,讓非原住民也能持有、買賣,訴求期間,平權會也聲稱居住山地的漢人被原民會霸凌、搶奪土地。15日,又有Youtuber發布一支影片,影射原住民將原保地出售給漢人後,又藉政府之力收回,並影射原民坐擁包括加分、經濟補助等特權,引發原民團體討論。

原住民才能持有的「原保地」,漢人怎麼使用? 原住民保留地是什麼?根據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委會,日治時期,日本政府將台灣部分土地劃歸為「準要存置林野」,明定為「蕃人生活、移住需要」,戰後歷經數次更名後,成為原住民保留地。目前,全台灣原保地面積約26.4萬公頃,佔全台灣國土總面積7.1%。而原保地只能由原住民持有,就算買賣,也只能賣給有原住民身份者。 針對平權會長期要求「解編原保地,讓非原住民也能取得、買賣」的訴求,台灣原住民長期照顧聯盟常務理事、政大社會工作研究所教授王增勇提到原住民土地與文化的關聯,他說,若解編原保地,「原住民會失去更多他們祖先傳統的領域⋯⋯原住民會失去他們文化所依附的這個土地。」

爭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 上千原鄉漢人政院陳抗 ---- 中國時報

2019/05/14 游昇俯/台北報導

基於國土保安、環境永續等理由,原民會近年對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提出多起訴訟,引發承租漢族農民恐慌,以為將強制收回耕作使用土地。台灣山地鄉平地住民權利促進會今(14)日號召上千名在全台各鄉鎮原鄉耕種的漢人農民到行政院陳情抗議,要求修法解編,讓現行使用土地耕作者能無償取得所有權。 平權會理事長吳天祐表示,去年有82歲老婦人在原住民保留地上搭建簡易住宅,種植果樹,被原住民舉報,檢察官便以違反《水土保持法》起訴,這位老婦人使用土地已經50年,居然因此被判刑3個月,水保法83年立法,85年即刪除溯及既往條文,檢察官以此起訴是嚴重違法。 吳天祐指出,近期又傳出原民會依據「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發函限制漢人承租原保地,要收回土地分配給原住民使用,光台中和平區漢人土地被原住民申請登記所有權的就有3699筆;他說,原住民可以主張所有權是因為背後有9席原民立委撐腰,這不是司法問題、是政治問題,故他們到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來協商。

平權會提出四大訴求,包括讓現耕使用或買賣取得原保地、林班地農民所有權能就地合法;由政院提案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19條,賦予使用土地漢人所有權;個案除非政院核准才能法辦,否則應撤回訴訟;並且,無論有無租約,農民保險及自然災害補貼均應以使用土地自耕農為對象。 行政院由經濟能源農業處長廖耀宗出面,帶領內政部地政司及農委會水保局、林務局同仁與平權會代表協商,同意下班以前將訴求「一字不漏」上簽給行政院長,平權會便再轉往原民會陳情。

原民會土地管理處處長杜張梅莊於協商後澄清,原民會不會毫無緣由收回土地,有合法承租權、合法使用,即可繼續使用,只有針對非法、侵占,或違反水保法等相關法令情節嚴重,影響國土保安、環境永續利用情況,才會走司法訴訟,但訴訟過程也都希望用合議方式,改正後即可繼續使用。 杜張梅莊並指出,國民政府延續日治時代舊制訂定原保地,其精神保障原住民生存發展,是原住民族最後的文化、經濟及政治發展空間,故不適宜解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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