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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社論>財政部請堅持房產稅改初衷
2015/02/27 06:37:24瀏覽130|回應0|推薦0

2015-02-03

    新版房地合一稅制草案,只課徵17%稅率,還訂日出條款,被批為「最爛的稅改」;財政部長張盛和辯說原始版本採累進稅率及無日出條款最理想,但被國民黨中常會認為加稅反商,且將全面重擊全國970萬戶,連立法院財委會都進不了,遑論過關,所以改採最輕稅的方案,先求過關再說。

    財政部此種說法,好像一碰到「政治」就棄守專業立場,實在令人感到不可思議。財政部何不好好針對以下兩點做出專業的辯護:一、房地合一稅制只是抑制投資客炒房,自始就對自住者沒有影響,二、房地合一稅制對投資客的稅負其實很輕,沒有加稅反商的問題。

    就第一點而言,原始設計就針對一戶售價在2,000萬元內的「自用住宅」給予免稅待遇;且持有戶數不超過三戶者都寬鬆視為自用,給予重置退稅的優惠,可說房地合一稅制本來就對絕大多數的自住者給予免稅。更何況,為了維持土地增值稅的一生一次、一生一屋等租稅優惠,土地增值總額還可在稅基中扣除;成本和費用又按物價指數調整,且長期持有者自第三年起每持有一年即給予售價4%的減徵率,最高可減徵80%,不但讓長期自住者完全免於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連部分投資客都可享受優惠。換言之,真正受到財政部的房地合一稅制原始版本影響的只有極少數的投資客,也就是囤房囤地(持有戶數超過三戶)並短進短出的投資客而已。財政部竟然說會一次全面重擊全國970萬戶,實在是匪夷所思。

    就第二點而言,持有三戶以上的投資客才有所得稅負問題,但照原始版本的設計,稅負其實也是不重。因為投資客一樣適用上述的土地增值稅優惠,成本和費用也一樣可按物價指數調整,且長期持有最高可減徵80%換言之,即使是投資客,持有超過22年以上的房屋,只要漲價在五倍以內,也一樣免稅。更何況,投資客在房地合一稅制尚未定案之前,早已透過「左手賣給右手」方式墊高成本,根本不必擔心房地合一稅制是否有「日出條款」的問題,財政部何需設計日落條款來為投資客分憂解勞?

    可想而知,財政部立場退縮,顯然是九合一選舉之後到立院財委會報告時,受到少數立委表示「賣房子獲利1,000萬元要適用45%的稅率,太可怕」以及建議「對售屋所得額分離課徵20%」奢侈稅進化版的言論影響。財政部何不提出下列的辯解?

    財政部原始版本的房地合一所得稅制,是將房地交易所得分離課稅,比起其他九類所得合計課徵所得稅,顯然已給房產交易所得特殊優惠。而按照售價給予長期持有折扣,減去成本和取得之費用(乘上物價上漲率)再減去公告現值漲價總額當作稅基,投資客若是房市短進短出而獲利1,000萬,代表短期投機輕易獲取暴利,和短期內賺得薪資所得1,000萬元(沒有成本費用可扣除)一樣,也是用45%稅率,怎麼會可怕?而若是銷售長期持有(例如22年)之房產,其課稅所得超過1,000萬元,代表實際獲利超過5,000萬元,則只適用45%稅率又怎算太重?財政部打算只課投資客房地產交易利得17%,豈不是歧視其他類別所得者,尤其是辛苦賺取薪水的勞動所得者?

    至於「對售屋所得額分離課徵20%」奢侈稅進化版的說法,其實等於對投資客立即減稅解套,只會讓台灣房市再度退化為投資客炒作的天堂。財政部改採17%的版本,比立委的建議更糟糕,難怪被批為「最爛的稅改」。

    因此,我們提醒執政黨不要忘了房價飆漲造成的深刻民怨,是地方選舉潰敗的主因。財政部應堅守專業和理想初衷,加強對立委的政策辯護和對各界的說明溝通,而不是突然自我退縮,改提一個對投資客無感的稅改方案,最後只會讓居住正義落空,製造更多的民怨,反而殃及明年的立委和總統大選。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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