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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 11:18:55瀏覽255|回應0|推薦0 | |
前言 都更的花費項目眾多(詳細文章歡迎參考:辦理都市更新,會產生哪些都更費用?),一般民眾非常容易搞混,今天耕薪要跟大家介紹都更所需資金跟花費項目構成的「共同負擔」,金錢及分配比例的計算可能稍較複雜,但政府有詳細條文規範,讓耕薪帶你一起來了解! 辦理都市更新會產生相關費用,包含稅費、房產登記費、估價費、拆除及興建建物施工費用、產權登記等細項,經委託建商辦理都更後,此等花費之總和將由建商先墊支,於都市更新完成後再從土地所有權人分配領回的房產價值中扣除成本,便稱為「共同負擔」。 上述費用必須依照市府所訂「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審議,檢核都市更新成本是否合理,以確保所有權人之權益。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若是自行成立都市更新會,自辦都更者,則需要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籌措或向銀行融資等方式來募集經費,此種都更方式便不在「共同負擔」專有名詞範圍內。 二、共同負擔項目 (一)工程費用 包含拆除及新建工程費、設施認養及裝修費、公共設施地上物拆遷補償、工程開闢費、工程管理費及其他(公寓大廈公共基金、空污費、外接水電瓦斯費用等)。 (二)權利變換費用 都市更新規劃、估價師估價費、測量費、原有建物的補償及拆遷安置費、地籍整理費。 (三)貸款利息 有關都市更新工程費用及權利變換費用貸款利息。 (四)稅捐 印花稅、營業稅。 (五)管理費用 行政作業費用、信託費用、銷售管理、風險管理費等。 (六)都市計畫變更負擔費用 依都市計畫相關法令變更都市計畫,應提供或捐贈之一定金額、可建築土地或樓地板面積,及辦理都市計畫變更所支付之委辦費 (七)容積移轉費用 申請容積移轉所支付之容積購入費用及委辦費 *共同負擔費用為上述七大項加總之成本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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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