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吳惠林:「經濟學」應返本歸真(2) ———導讀《經濟學的終極基礎》中文版新三版
2020/10/04 08:13:00瀏覽107|回應0|推薦0

———導讀《經濟學的終極基礎》中文版新三版

2019年03月28日訊

隨後歷史的發展,可說完全符合史蒂格勒的預期。在1970年代末期「停滯膨脹」(stagflation)來臨之前,經濟學的發展的確達到頂峰。在此黃金時代,甚至有「從此經濟學家和政府(客)之密切合作,能使經濟體系維持繁榮,不景氣將永不再來」的豪語出現。而諾貝爾經濟學獎在1969年首次頒發,得主就是兩位著名的「經濟計量學家」;隔年第二屆得主公布,又由薩繆爾遜這位「數理經濟名家」獲得。這就更印證:經濟學成為顯學,是因具備了「實證經濟學」的特色。而2000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之一的黑克曼(James J. Heckman)更堅信:「將經濟學置於可供實證的基礎上……,如此一來,經濟學就可能會有所進展。」 當然,讓政府扮演經濟舞臺要角的總體經濟學,加上數量方法日新月異促使實證經濟學發揮重大影響,是經濟學能夠取得如日中天般地位的重大要因。在政府扮演干預經濟主角這件大事上,庇古(A.C. Pigou,1877~1959)–被稱為混合經濟大師–的貢獻,就不能略而不提。他在1920年出版《福利經濟學》(Welfare Economics),提出外部性、社會成本的概念,以及「市場失靈」因而產生,必須由政府出面校正來達到福利最大的論述這也對政府干預政策和數理分析、實證技巧的重要性提供了更大、更有力的基礎。稍後,當「賽局理論」興起,數理化又更進一步加深了!這種趨勢看似沛然莫之能禦,不過,一直以來,反省的聲音還是不時出現,屢見不鮮。

讓經濟學回歸「人性」本質 1949年奧國學派或奧地利學派(Austrian School)第三代掌門人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 1881~1973)在他的巨著(無論是質或量,都可以如此形容)《人的行為》(Human Action)第235頁裡,有這麼一句話:「當今大多數大學裏,以『經濟學』為名所傳授的東西,實際上是在否定經濟學。」轉眼七十年過去,如今重讀這句話,不但不覺得失效,反而更凸顯其真確性。正如自由經濟前輩夏道平先生(1907-1995)所言:「這幾十年通用的經濟學教科書,屬於技術層面的分析工具,確是愈來愈多,但在這門學科的認識上,始終欠缺清醒的社會哲學作基礎。說得具體一點,也即對人性以及人的社會始終欠缺基本的正確認識。

那麼,真正的經濟學是什麼呢?1989年,夏先生在為筆者拙作《經濟學的天空》一書寫序時,以〈經濟學家的思路〉為題這樣寫著: 「經濟學是人的行為學之一部分,但是,問題的發生,是在這句話的那個『人』字的正確概念,沒有被所有唸經濟學的人時時刻刻緊緊把握住。經濟學家所必須了解的『人』,與生物學或動物學家心目中的『人』不一樣。經濟學家雖也知道『人』具有一般動物的慾望、衝動、和本能的反應。但更重要的,是『人』還具有異於禽獸的意志、理念、和邏輯思考。這是人之所以為人的一大特徵。 人的慾望是會自我繁殖不斷增多的,而其滿足卻要受到外在種種限制。於是在要求滿足的過程中,他不得不有所選擇。選擇,是出於不得已;選擇什麼,則又力求自由。這就是說:人,並非生而自由的,但具有爭取自由的本性。由於人性中有上述的特徵,所以在漫長的演進過程中,漸漸學習了爭取個人自由的適當方法。這個方法是要不妨害別人也能爭取,否則終會妨害到自己的自由。

這個認知,截至現在,雖還不是人人都有,更不是人人所認知的深度都一樣;但可確信的,只有『人』才會往個別自覺的互動中,形成了分工合作而日益擴大的社會,不同於出自本能的蜂蟻社會。 人類社會的形成與擴大,是由於人的自覺行為之互動。『互動』之『互』字顯示出主詞的『人』是指的多數,而且多到說不出他們是誰;決不是少許幾個人,更不是像孟軻所稱為『獨夫』那樣的一個人。其互動也是在其獨特的環境,各憑其獨特的零碎知識而行為,而互動,決不是靠一個人或少數人的設計、規畫、指揮、或命令而組織成的所謂『團隊』行為。 非團隊行為的行為,不正是有些人所說的無政府的混亂狀態嗎?事實上完全相反。因為團隊的行為是受制於這個團隊主宰者個人的知識,即令他有所謂『智囊團』的幫助,也只是有限的少數人。至於分散在社會上無數個人的知識,個別地看來是零碎的、瑣屑的、乃至微不足道的,當然不能與任何專家系統知識同年而語。但是那些散在社會的知識之總合,卻不是任何一個人或一個集團的知識所能攝取其萬一的。即令在將來更高科技時代的電腦也不能納入那些知識的總合。此所以非團隊行為的行為不僅未造成混亂,反而是分工合作的社會所賴以達成、所賴以擴大的基礎。用亞當.史密斯的話講,這是『無形之手』的作用;用海耶克(F. A. Hayek, 1899~1992)的話講,是『長成的社會秩序』。 重視『無形之手」,並不意含排斥『有形之手』;尊重『長成的社會秩序』,並不意含排斥『法制的社會秩序』。

我們用『重視』、『尊重』這樣的字眼,是要強調有形之手不應牽制或阻礙『無形之手』的運作,只能為其去礙,使其運作順暢無阻;是要強調法制的社會秩序不應干擾或攪亂長成的社會秩序,只要提供一個有利於後者得以保持活力而無僵化之虞的架構。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eddy5422&aid=151192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