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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4 08:38:00瀏覽178|回應0|推薦0 | |
2019年03月28日訊 以上兩段敘述所談的就是自由市場與政府之間的關係問題。自由市場就是所謂的長成社會秩序的一部分。政府就是法制的社會秩序之建立者。政府與市場之間的關係,必須是前者對於後者的運作,只可維護或給予便利,不得有所干擾或阻撓。」 對經濟學的此種認識,正是奧國學派的精髓所在,也就是:將人當人看待,由人的自身由衷地遵行「長成的秩序」,在和諧的分工合作方式下,與自然界共存共榮。因此,真正的經濟學當然強調人類的倫理、道德,以及人對市場機能和市場競爭也由衷地遵循。 夏先生之所以會有奧國學派的看法,是因為他精心翻譯了奧國學派大師米塞斯和海耶克的好幾本經典著作之故。夏先生是早年(1949年11月~1960年9月)臺灣著名政論雜誌《自由中國》半月刊的主筆,就在《自由中國》被迫停刊的三年前(1957年上半年),夏先生的一位同鄉詹紹啟先生寄給他一本《美國新聞和世界報導》(US News & World Report)著名英文雜誌,那一期正好介紹米塞斯的《反資本主義者的心境》(The Anti-capitalistic Mantality)這本書的摘要,夏先生不但立即將之譯成中文刊登在《自由中國》,而且深深認同米塞斯,也開始研讀奧國學派大師的著作,並譯成中文傳布華人世界,特別是臺灣。 夏先生最先將《反資本主義者的心境》全文譯出,而米塞斯用英文寫的著作有六本,夏先生譯出三本,另兩本是這一本《經濟學的終極基礎》和《人的行為》。他先翻譯前者,再譯後者,因為前者篇幅較少,循先簡後繁之常理心而做此選擇。但事實上,這本精簡提煉的小書比巨著《人的行為》更難懂,也更難翻譯。他在1991年遠流版的〈再版譯者序〉中就說:「1968年初版的那個譯本(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出版),有不少的地方叫我愧對讀者(應是指誤譯或譯錯)。」 所以,米塞斯《經濟學的終極基礎》的中文版本,最初是由夏道平先生在1968年翻譯,交由臺銀研究室出版;最初的譯名是《經濟科學的最後基礎》,1991年修訂版改為《經濟學的最後基礎》。因為「科學」(Science)一詞,在歐陸的語言傳統中是指稱任何有組織的知識體系,但依英美的語言習慣,一講到「科學」就僅指「自然科學」;而奧國學派經濟學家的一大特徵,就是一貫反對採用、或模仿自然科學方法,來研究人的行為、或社會現象的。因此米塞斯在書中所用的「科學」一詞,當然是歐陸語言傳統中的意義,與自然科學絕不相干,關於這一點,米塞斯在本書第二章第四節已講得很明確。 1991年的修訂版,夏先生要我當校訂者,但當時只是走馬看花,僅僅針對語句不通順、讀者可能看不懂之處,以及找出錯字和標點符號不合意之處,實際上都是夏先生親自修訂。他在〈修訂版譯者序〉中已交代得非常清楚。初版到修訂版長達二十一年,而1991年修訂到今年(2018),又是二十七個年頭過去了,夏先生早已仙逝。當五南公司推出「五南文庫」、出版「經典書籍」,決定將本書列入其中時,誰能承擔翻譯重任呢?當然非謝宗林這位傳承者莫屬了!正好他才重譯完成米塞斯的經典書籍《人的行為》,並已順利出版,得以全力擔負此一重責大任。 在這裏,有必要交代為何謝宗林是夏先生的傳承者、接棒人。 上文提到,夏先生曾任《自由中國》主筆,在該刊物因犯忌、被迫停刊之後,夏先生轉任教職,在政治大學、東海大學、輔仁大學、東吳大學、銘傳商專等校繼續傳布自由經濟理念。退休之後因緣際會,適逢1981年「蔣(碩傑)王(作榮)論戰」盛事,夏先生深受蔣碩傑先生兩篇文章感動,乃寫信表示敬佩和支持,並在報刊發表一篇文章力挺。蔣先生乃視夏先生為知音,並延聘夏先生進入中華經濟研究院擔任特約研究員,兼任改稿和《經濟前瞻》季刊(自1995年1月起改為雙月刊)的編輯工作,自由經濟的種籽就這樣散播到中經院的一群研究員。 那時中經院的年輕研究人員中,受益最多的就屬我和謝宗林兩人。我更加堅定走向自由經濟之路的決心;而宗林兄則用心研讀奧國學派學者的著作,受到夏先生的高度肯定,甚至認為他更了解奧國學派。所以,要重新翻譯米塞斯的著作,謝宗林可說是不二人選,他除了將中文書名改譯為《經濟學的終極基礎》外,更就夏先生原譯本不少錯漏之處予以補正。所以如今的版本可說是全新、非修訂本,而且更臻完善。 奧國學派經濟學方法論代表作 米塞斯在本書的自序中,一開頭就直說:「本書不討論一般哲學議題,只說明任何認識論方面的研究都應詳加考慮的一些觀念。」米塞斯指出,在傳統邏輯學和認識論領域,大體上只看到關於數學和各種自然科學方法的研究和論述;哲學家一向把物理學視為科學的模範,輕率地認為各門科學都應仿物理學來打造。米塞斯在書中特別強調,我們所在的這個宇宙,有一些事物,自然科學甚至不能加以描述、分析於萬一;在適合採取自然科學的研究步驟、觀察與描述的那種領域之外,還有「人的行為」這個領域值得研究。他在書中指出,「有一道迄今沒有任何學者嘗試跨越的學理鴻溝,隔開自然的事件和人有意的行為。在自然事件方面,科學找不到任何所以促成該事件的目的因(finality),而人的任何行為卻總是想要達成一定的目的。在論述人的行為時,如果忽略行為人想要達成的目的,那就和解釋自然現象時訴諸目的因一樣的荒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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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