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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補助政策瞞上欺下
2010/03/06 13:44:16瀏覽426|回應0|推薦3

    教育部連日透過媒體公布,今年八月進入公私立高中職就讀的學生,學費將一致繳交,每位學生將補助學費一萬七千元,如果抵減補助款後的學費,只要交五至七千元,如此欠周延的說明,如果只為了施政成績數字,政策能延續多長,讓人存疑?

    首先,此政策延伸追究,應該推崇前政府九十四年九月廿七日行政會議通過「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的愛民德政。當初補助標準、補助金額,都是依據學生家庭年所得級別;一級三十萬元至五級七十萬元以下所得範圍內,給予適當金額三萬五千元及一萬二千元學費補助,讓一些家境清寒、突遭變故的學生能安心繼續就學,也讓受惠的家庭,內心非常感謝政府。

    但是,好的政策實施不久,馬政府上台後,推翻原來政府體恤民瘼的政策,九十八年三月三日教育部又竟然「朝夕令改」,又另增設申請阻攔門檻,造成權責申請學校無法依從判斷:重新修正但書,要求申請學生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存款利息所得合計超過新台幣二萬元者,其存款本金低於新台幣壹百萬元為限制申請條件。

    如此嚴苛條件完全不考慮弱勢家庭負債大於資產的情況下,導致原本可以補助學生,遭受資格限制申請,選擇中途輟學回歸社會就業還債。

    最後,呼籲政府要做好施政「誠信」二字,好的政策必須立法永續執行,庶民的生活及生存才會有保障,一切欺騙庶民的施政作為,勿重蹈覆轍發生,不能只報喜而不報憂,要讓庶民知道何時才能脫離苦日子,也讓學生回歸無憂無慮的就學生活,才是全民之福。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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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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