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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1 10:11:44瀏覽837|回應0|推薦2 | |
轉載自由時報-侯友宜: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05/78/23bc8.html 又是一位假貌偽善的人權律師,如今當了全國最高執法機關的首長,還存有人權律師性格,竟然與檢察總長提名人,唱反調大相逕庭,先下馬威。王部長主張廢除死刑,不能將心比心,心中只想到「加害人」的人權,然被害者、已亡者的人權,難道就是不值命嗎? 一個品性善良的人一生不作惡事,卻因癌症三個月失去生命,另一個人一生殺人窮凶惡極,卻因司法審判過程拖延縱容其多苟活十年生命,所謂尊重生命天理何在呢?佛家常說;惡有惡報,善有善報,不是不報,是時辰未到。法律給犯法人的受審的次數已經足夠容忍的空間。譬如三審定讞的死刑判決可以拖延十年以上之久的時間,但對於被害者的親人觀感,是一種不顧人性痛苦的煎熬。殺人償命,作惡多端者,必須受到律法制裁。 執法者,要有替天行道的胸襟,如果一再將「人權」掛於嘴邊,那是不合於公平正義的作為,王部長是一位公務員,就當遵守法律所定規範執行其職務,如果一再帶頭抗衡國家法律體制,就該向人民謝罪下台。 佛家常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請王清峰女士不要時空錯亂,您現在是法務部長身分,不是人權律師身分,尊重生命不是愚昧要為加害者爭取人權,如果要帶悲天憫人救世主的想法,也請您到監獄去當義務輔導觀護人,去拯救一些真正冤獄犯,早日脫離監獄苦海,也幫忙多做些好事,普渡教化現在蹲苦牢內心未悔改的受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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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