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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國家窮到連娼妓的皮肉辛苦錢也要強徵嗎?
2013/03/23 15:08:57瀏覽584|回應0|推薦2

引述文章新聞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23/today-t1.htm?Slots=Live

    保障人權,只是馬先生競選口號,為了要建立更有『權』與『錢』的政權,所以花人民的納稅錢才養了一群向老百姓索命的稅務員,稅務員侵犯人權的事證,一、就是未經同意,查你的身分背景。二、查你的銀行帳戶。三、強行侵入民宅勘驗。四、用行政法迫害恐嚇百姓。五、栽贓法條強索扣稅。六、詐領百姓查稅績效獎金,所作所為,均違背憲法保障人民基本人權,老百姓竟然還要繳稅養『他』們。


   
台灣稅務員,比警察還警察,可以不聽警調指揮,就可以侵入百姓家中找麻煩,甚至可以搜查您的物品,甚至可直接查扣百姓存摺帳戶,吳宗憲藝人,只是涉嫌逃漏稅,竟然要查封扣押房子,嚴重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居住自由及侵害人民隱私權,白天不敢查察,非要在夜晚非公務時間到百姓家騷擾,企圖不明,圖謀不軌,就如九十八年七月初爆發北市國稅局楊姓稅務員,公然勒索吳明珠中醫師夫婦案,呼籲各位民眾,如有類似人渣稅務員不明找麻煩,一定要報警處理,將這群害人民的吸血鬼繩之於法。可恨,可惡,國家竟然養了一未泯滅良心的稅務員。
   
拿人民的納稅錢當薪水,還要人民無家可歸,稅務員以法條亂栽贓人民逃稅,每年逼死台灣上千人命,也毀掉上千個家庭。

    國稅局逼死人的手段,九十八年八月七日媒體報導雲林縣虎尾國稅局,向一位家庭貧困,因而被迫從事性工作的婦女,課徵逃漏所得稅及營業稅計百萬元,此舉完全是泯滅良心的做法,就是要毀掉一個家庭。婦人苦苦哀求訴說,丈夫重病每月花費要三萬元,有三位子女就學,家庭生活無法負擔,因而下海工作,這又事一件,稅務員為了要領取查稅獎金,預設課稅條文及栽贓法條,行迫害百姓的荒誕行為。難道國家窮到連娼妓的皮肉辛苦錢也要強徵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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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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