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遛狗強制繫帶是一種保護措施
2010/12/13 10:24:03瀏覽564|回應2|推薦33

    大高雄市將實施法案,規定民眾出門溜狗必須繫上皮帶及牽狗練。如果未遵守規定,將依法處罰一萬五千元到七萬五千元的罰款,消息曝光後引發不少養狗人士,上網撻伐聲不斷。

    首先,針對「遛狗要繫帶是一種保護措施」,非是妨礙動物自由活動行為的理由,前因後果,陳述看法如後;

    在執法者方面;為抑止大高雄地區「流浪犬」每年增而不減的數目,並聚集群居咬傷人的事件,一再發生。飼主將公園當成是狗兒的天然廁所,而影響環境衛生。在社會輿論制裁壓力下,就必須立法實施整飭手段及要求社會民眾共同遵守規定。

    在飼主人方面;在「家犬」身上未依強制規定裝置認證身分晶片,因而讓愛犬失蹤後,尋找不到,而成為流浪犬隻,甚至遭到虐殺事件發生,另有將「家犬」惡意棄養的情形發生。外出遛狗,沒有養成習慣做牽引及維護愛犬不離開主人視線動作,致使由自己犬隻發生咬傷他人及其牠犬隻,引起糾紛事件發生,並且任意讓犬隻隨處便溺,缺乏公德心,引起社會民眾反感。

    猶記,前幾年新聞媒體報導;有一對日籍銀髮夫妻,嚮往台灣鄉下安靜優閒的生活環境,因而來台定居下來,但是最後,又因為看到鄰居長久時間放任犬隻到處便溺視若無睹的行為,造成惡臭的環境影響,而決定離開台灣。

    執法機關,如果重視考量犬隻影響都市環境衛生的問題,就必須落實執行告發取締「家犬」隨意便溺行為。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七條第六款「家畜或家禽在道路或其他公共處所便溺者,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清除」,第廿三條罰則說明不依規定清除者,「處四百元以上一千五百元以下罰鍰」。並在重點地區放置告示,達到「狗兒行為無知,飼主要有知」的守法行為。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anan&aid=4691796

 回應文章

AUSTIN ( 關格 )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彼此尊重
2010/12/27 11:09

遛狗繫狗鍊及清狗便是養狗者應做好的功課也是對非養狗者的尊重

特別是大型狗畢竟對老人家及幼兒還是會讓人有不放心的疑慮的

前述兩項措施在台北市已推動一段時間了

並逐漸浮出成效來(但Austin同時也坦承還有進步的空間)

所以任何公共措施的推動都需要假以時日的

此外還要不斷地宣導

因為剛開始時大家不習慣

總會出現反對的意見等諸如此類的負面反應

因此持之以恆就非常關鍵了

以上淺見供參考與指正

加油囉


老宅男 / 暫離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尊重
2010/12/25 15:45

多數人 尊重  少數  狗主人遛狗的權力

少數狗主人  請自重  清除狗大便  及  防止狗兒傷人 。

這樣才是好的 愛狗人士

  

祝福大哥

新年快樂  平安如意


看書 , 是閱讀世界。
喝茶 , 是品味生活。
走路 , 是歷練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