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愜意的午後近暮,瀟灑的老頑童載著寶貝外孫女走那條熟得不得了的稻香路,沿路享受寶貝的天真歡樂與自然的芬多精.
不到一半路途,右邊草叢突然竄出一條大黃狗,立時一聲悶響,結結實實的撞上這條流浪狗.我的車速約僅30餘公里,所以牠只驚叫一聲迅即衝入左方草叢,附近流浪狗霎時消聲匿跡.可是同一時間我卻無法掌控我的[二百五],在翻車瞬間內心叫著:[Oh!No!我的寶貝孫女在後座.]
整個車道就只有我幾聲哀叫和小寶貝驚慌大哭,之後察覺右腳和右手臂無法動彈的劇痛,只能利用左手摟著小寶貝.這時來了一部轎車,那開車的中年人將我的車拖往路邊,並且扶我坐在我的車旁然後打電話報案,雖然他只陪我們一陣子不待警察來即離去(可能怕惹麻煩);雖然他扶我時弄得我慘叫連連,可是至今還是萬分感謝他.
沒多久來了兩位警察,一人站路中管制交通,一人問我要證件並電召救護車,還不只一次問我是否報案的人撞了我,害我得強忍劇痛一再解釋純粹是流浪狗肇的禍.
救護車來了,我有如看到救星,可是將我從地面搬上擔架以及送上車,讓我一再品嚐那痛徹心扉的感覺;在車裏看寶貝外孫滿臉淚汗緊緊抱住書包(書包裏有我的皮包和證件),更讓我這外公歉疚與心疼.然後好像有短暫的空白,再接續已經是又一陣劇痛(被卸貨)後的馬偕醫院急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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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於此,我誠懇呼籲那些所謂愛護動物ˋ流浪狗等團體得好好想想,是否該立法強制豢養寵物必須登記列管定期呈報狀況否則重罰.流浪動物絕大多數是棄養的寵物衍生而來,放手吧!安樂死和絕育才是正道,雖然任何生物都有生存的權利,但是這畢竟是[人]的社會,您能容許親人也遭受我的情況嗎?何況遭到流浪狗騷擾ˋ攻擊的新聞從未間斷.若為著收養流浪動物花大把錢,卻任令弱勢家庭得不到應有的照顧值得嗎?政府資源有限,照顧[人]為最優先才是硬道理吧!
******原來也可以從資料夾用[複製]貼過來,這是我這白癡首度發現,感謝車禍的意外收穫,也藉此感謝好友們的關心與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