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姐:借您的版面抒發幾點見解,或許,也借重您在媒體的關係,作出一些反應。
1)邱義仁表示要等到520後退出政壇,而非現在辭職下台,難道,他要等到任期自然結束後"正式"下台,我們還得支付他可觀的退職金嗎?這是什麼道理?新聞局長謝志偉還說他應該留在職位上協助調查,這是可恥的藉口,因為在長達一年半的時間裡,邱都不願意採取行動了,怎麼可能協助調查?他若真願意協助調查,根本不需要繼續待在此職位上,這些可恥的政客,直到現在,還繼續糊弄大眾。
2)今天,中國時報刊登一篇文章,指出金紀玖曾經告訴黃志芳:「你扛下來,對你一定有好處」,姑且不論這是否為事實,這其實難脫黃志芳和外交部在藉媒體記者放話,以求凸顯自己的"清白與有操守",並求自保,不幸的是,我們的媒體記者經常被這樣利用!
黃志芳在第一次的記者會上不僅有所隱瞞,也說了一些不實的話;在第二次記者會上,更是搪搪塞塞、支支吾吾,還夾雜胡說八道,我真的聽不下去了。譬如,他說之所以把錢匯入私人戶頭,是為了取信巴紐,但吳思材說,他當時問金為何要這麼做,金說是"老闆"指示(記者會上,林郁方先生漏譯這段關鍵的話,真是急死人,因為這非常關鍵,但竟然也沒有記者追問,而且是昨天才有媒體輕描淡寫地報導這點) 結果,昨天,張顯耀證實,外交部同仁告訴他,這是邱義仁當時的要求,而且還是使用了一個私設公司名義來當匯款人。就這一點而言,黃志芳在記者會上配合邱演出,或是為了掩護邱,沒有說實話。
又,黃說,之所以沒有讓一位外交部官員共設戶頭,是因為怕"瓜田李下"(連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也這麼說,無恥!),但所有資深外交官都證實,以往類似例子,全都採取由外交官共同設立戶頭的方式,為何當時就不會有瓜田李下之嫌,這件案子中就會有這樣的顧忌呢?黃志芳和葉非比的言詞,令我深感不恥。還有,現在的記者,水準真是差,連一些普通的追根究底工夫都不會或不做。記者會上,常問一些不著邊際的問題。
3)截至目前為止,我們尚無法得知吳思材這個人在記者會上所言,有幾分真實性,不過,我對照與分析他所說的一些話跟黃志芳第二次記者會所說的,以及這幾天陸續出來的一些消息,確實有一些相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黃志芳在第二次記者會上,非常多次提到感謝吳提供的協助,甚至在解釋某些部分時,還禮貌地說時間久遠,大家記憶可能有出入,意思是不怪吳。這透露了訊息,很顯然地,吳知道很多,他所說的也有不少是事實,黃不敢完全否認,也就是說,黃不敢昭然地得罪他!也凸顯黃在第一次記者會上,確實說的大部分都不是實話,至少,他避重就輕,根本沒有提到吳這一年多來密切和外交部"往來合作",也沒有提到吳要求黃帶他見邱的事,顯然,黃不僅有所隱瞞,還想保護邱。
媒體報導,吳曾想落跑,我認為,就是因為他被約談,發現自己可能成為唯一替罪羔羊,在自己恐怕無法對抗政府幕後黑手或不願意供出實情的情況下,所以想離開,但離開不成,又看到邱和黃在第一次記者會上為求自保,把責任完全推給他和金,所以才決定出來開記者會。我個人猜想,第二次應訊後,北檢搜索他位於天母住處,其實很有可能是他在應訊時告訴並請北檢去該處搜索的,他不想自己自動提出,以免落得"betray"之嫌吧。只不過,內容記載有多少為事實,那就不得而知。
4)許多媒體報導,謝長廷昨天在民進黨全代會中說:「十億元,民進黨十代主席都還不了」,這是錯誤的報導,太抬舉謝了,這句話不是出自他口,是另一位不知名的、沒有名氣的黨代表所說的話。這些記者和許多名嘴,一家錯誤,家家錯誤。謝長廷沒有這樣的水準與政治高度,這樣的錯誤報導誤顯他多清高,但,他本身涉及的弊案一籮筐,至今還理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