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事在人為而己 那需修法
2009/03/16 01:16:17瀏覽375|回應0|推薦0

看到一則感動的報導:「一位好心人士分享:在台北鬧區帶一位視障的朋友過馬路到一半時變紅燈了,但是,所有的車子都停下讓我們過,給了我這麼一個美好與溫馨的十六秒,看到了台灣人的關心與貼心。」也曾讓我與行動不便的老爸享受溫馨的過馬路時間;也曾讓我有這份同理心也讓不方便的人過馬路,在這趕路的開車文化,卻是享受到短暫的平靜心、祥和心,或許自己有一份想修行的心,更高興有許多志同道合的人也在修行,相信台灣是有希望的。

前一陣子,又一篇報導也看到了台灣的希望,國稅官員提出因對陳長文多課稅而有修法的建議,擬修法把課錯稅全額退還給當事人,這一份善意卻不為陳長文律師接受,只因是「人為」做錯事,而非「法」做錯事,只要當事者認錯就可退錢了,而非退稅。陳長文大律師雖不領情,最後立法院還是通過了「稅捐稽徵法第28條條文修正草案」。要命的是,根據統計,可歸責於地政機關、稅捐機關或其他機關課徵錯誤者,約有16400多件,金額約27000多萬元,這不公佈出來,還不知道國稅局違法搶奪民財如此過份,這恐怕還只是冰山一角而己。

其實,憲法本就規定政府有保障人民財產的權利,政府本就可依憲法保障人民財產,將該案依法結案,不需要大費周章再另案修法,經立法院同意,這份美意恐不為百姓接受,希望國稅局尊重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吧!就像綠燈亮了不踩油門並沒有違法,卻讓人感受一份貼心,不需刻意修改交通法規,要先讓不方便的人過完馬路,才可踩油門通過吧!這比喻並非恰當,表達「事在人為」一份心而己,若所有公務官員都可做到「聞聲救苦」,那真是百姓之福了。

仲才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wordassociation&aid=2748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