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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稅獎金是「合法」的賄賂行為
2009/03/06 00:37:21瀏覽489|回應0|推薦1

財政部為了查稅獎金一事,傷透了腦筋!93年才遭立委刪除的查稅獎金,如今又死灰復燃通過「財務罰鍰處理條例」修正案,認為「刪掉查稅獎金,卻已讓上萬名稅務員的職業尊嚴遭到傷害」這個理由實在太牽強了吧!

稅務官員為了獎金浮濫開單,是積習已久的官場「獎金分紅」文化,名之為獎金,其實是民脂民膏,都是人民辛苦的血汗錢,可依官階的大小,通通有「獎金」官位愈大分的愈多;官員為了既得的利益,當然要全力護航,利用獎金「合法」地去賄賂自己的部屬,努力去查稅濫開單,開單愈多獎金相對愈多,何樂而不為?平民百姓可要全數買單,這可謂「養老鼠咬布袋」,可憐百姓只有欲哭無淚矣!這與馬總統的廉能政府,不就背道而馳了。

刪掉查稅獎金應該說是尊重稅務員的尊嚴,而不是為了振奮士氣,而要求恢復查稅獎金。稅務人員查稅拿獎金,讓更多、更辛苦沒有獎金的公務人員如何面對呢?老百姓還以為稅務人員是為了獎金才努力查稅呢?這才是沒有尊嚴事呢!廢除了之後,應該是如釋重負了,可以更認真的、更理直氣壯的去查稅而沒有人會誤會了,這才是尊重稅務人員之道。所以,不要再讓查稅獎金成為「合法」的賄賂行為。

齊岱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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