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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3 13:26:19瀏覽207|回應0|推薦1 | |
在放假回家的路上,一個跟我同梯的人和我討論一些屬於哲學範疇的話題,其中之一就是──若以一個個體的意志而言,當然選擇適意的方式來生活,那麼,群體規範是否會對個體的意志造成阻礙?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我們要決定遵守哪一方?就他自己的觀點而言,群體之規範必然會對個體的意志造成阻礙,在兩者出現衝突的情況下,他會以他自己的意志為最終的依歸。 在討論的過程中,我始終不同意他的論點,雖說這種問題的討論早在公元前的希臘與中國就已經有過,且各有各的主張,也都能言之成理,然而他在這方面的說辭,有太濃厚的「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色彩,雖說他的理論基本上是正確的,但總是讓我感覺到有詭辯的味道。我總認為,雖然遵守哪一方是由自己的意志所決定,然而人是群體的動物,若是完全按照個體的意願行事,那麼由個體所組成的群體之中必然會衝突紛爭不斷,若是要使這些組成群體的個體之間的衝突與紛爭止息下來,就必須制定一套能使群體正常運作的規範,並要求內部的所有個體必須遵守這套規範,以利於追求大家的共同利益。 以前在研究《荀子》的時候,曾經看過有人以這種論點來分析荀子「禮」的觀點,而我也認為這種分析可以解釋荀子對於「禮」的出現的說法,雖然人的心中有理性的存在,但是人類這種動物,並不是生下來就會自動自發地控制自己的慾望,若是完全遵循自己的個體意志行事,必然會與其他個體發生利益上的衝突,而造成許多紛爭,所以,「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種論點在群體社會中,並不是一個好的存在,且至聖如孔子,也是經過了長時間的人生歷練與道德修養之後,才能於七十歲之際達到「從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年紀輕輕,還不曉得什麼是道德修養,就嚷著「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不會讓人有狂妄自大的感覺嗎? 記得中學時上的「公民與道德」一課中,曾經教過「以不妨礙他人的自由為自由」這個觀念,根據法律的記載,人固然有行為、思想與言論上的自由,但是這些自由是以不傷害到他人的權益作為但書的,若是不能遵守這個但書,那麼這些行為言論就不叫自由,而是任意妄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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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