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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09 08:33:27瀏覽1751|回應8|推薦42 | ||
馬總統在最近公開指出,有些機關到現在還是用「中國」來指稱對岸的,不太正確,有塑造「兩個中國」甚至「一中一臺」的疑慮,公文書上應該以「中國大陸」或是「大陸」稱呼之。消息被媒體報導以後,綠營馬上公開指責「自我矮化」,而藍營則是說,這沒甚麼不對。 其實,稱呼對岸為大陸的習慣,以前即有之。從以前到現在,終究還是以大陸稱呼對岸的習慣比較多。只是近幾年來,支持臺獨的人當總統,進行了「去中國化」等政策,才使部分人士認為「『中國』等於對岸」,也就造成有人會稱呼對岸為「中國」的情形。我身邊也有這個例子,從小到現在教科書啊甚麼的,都稱對岸為「中國」,因此當在學校言談的時候,絲毫不分「中國」與「大陸」的差異。有人直說,「大陸不是就是中國嗎?中國等於大陸啊!」這種邏輯我看在眼裡,實際上是萬分無奈的。 大陸跟「中國」有沒有差別?有!而且差別可大了!大陸指的是一整塊「地理區」,依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上的規定,是指「臺灣地區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而「中國」是甚麼?指的是一個國家。如果對岸是「中國」,那我們是甚麼? 不要跟我說「臺灣」。這樣的話,「一中一臺」,不過也就是臺獨的本質,誤認為「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實則非也!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至於這個「中國」,是指臺北政府,還是「北京」政權?這一部分,則留了模糊空間。 民國八十一年,兩岸達成了「九二共識」的基本默契,而這也是近幾年來,兩岸洽談各項協定與合作的基礎,也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一個中國」,指的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則是為這個中國下定義,在臺灣的中華民國認為中華民國代表全中國,那臺灣的表述就是中華民國;大陸方面則認為在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全中國,那大陸方面指稱的中國,就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這一個「求同存異」的情況下,兩岸總算和平的開展了新的局面。實際上,兩岸的「一中各表」也體現在簽署協定的時候。臺灣方面的日期,會使用「民國XX年」;至於大陸方面,則會用「公元XXXX年」,各自表述自己的立場,而互不干涉。這正是一種一中各表的體現。 就法律層面來說,《中華民國憲法》正是一中憲法(這一點謝長廷也承認)。憲法第四條明定「中華民國的疆域,非經國民大會決議,不得變更之」;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更明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的分野,再揆諸《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相關規定與釋字第三二八號解釋,認定領土問題為政治問題亦即統治行為來分析,中華民國的領土,自應包含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而《中華民國憲法》該不該遵守?這不是問題,自屬應然。 就政治層面而言,雖然兩岸目前互不統轄,治權有所限縮,但主權仍各自宣稱擁有全中國。即使綠營有些人聲稱「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她的名字是中華民國」,不過這僅僅是臺獨的一種暗流。「中華民國」與「臺灣」,二者並不等同,而刻意將其等同,不過是臺獨的一種方式。若聲稱中華民國就是臺灣,而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中國」,這就是「兩個中國」,不僅悖於憲法,更有悖於兩岸達成的一中各表默契。 就國際層面而言,兩岸目前無法做到「互相承認」,而這也是不可能的事情。兩岸目前能做的,也只有「互不否認」。民國八十年,中華民國宣布解除動員戡亂時期,不再視中共政權為叛亂政權;而中共方面也早已放棄稱臺北政府為「蔣匪」的這種措辭,已經不否認臺北的政治實體。而國際上也無法對兩岸來個「雙重承認」,畢竟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因此一個國家只要跟臺北建交,「北京」一定「斷交」;而有國家跟「北京」「建交」,即使臺北方面不想斷交,該國家也會自行宣布跟臺北斷交。 聯合國等國際空間上,也是這種論述的延伸。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如果「北京」代表全中國,那臺北就沒法以國家的身分加入;假使臺北代表中國,那「北京」也不能以中國的名義參與。民國六十年臺北之所以退出聯合國,正是因為阿爾巴尼亞等國提出「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即使美國單方面跟臺北說好,只要能保住聯合國席位,讓「北京」擔任常任理事國也沒關係,但是在大會投票卻未能通過,「北京」方面也早已放話,「臺北不出,『北京』不入」。最後,臺北便是因此退出了聯合國,中共進入了聯合國。 而目前馬政府推動的「外交休兵」,也是國際上一中各表的例子。畢竟上面提過,一個國家對於承認臺北或「北京」,僅能二選一;因此,兩岸不互爭邦交國,維持現狀,這也是對兩岸利益極大化的方式。 把論述延伸回來,因此馬總統先前宣布不稱對岸為「中國」,而應稱之為大陸,是本來就應該做的事情,是作為中華民國總統所應該做的宣示。綠營說不稱對岸「中國」是矮化,所以稱對岸「中國」就是對等嗎?把自己的領土、自己主權的宣稱限縮在臺澎金馬及其他附屬島嶼,這會比較高明嗎?否定自己國家的憲法、否定自己是中國是不是「自我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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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