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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4 22:15:29瀏覽730|回應0|推薦3 | |
由於政策法規的限制,寒假的日數與開學日固定,本學年的寒假放到二月十日止,開學的第一天是二月十一日,星期五。 由於星期五一天上完課,又要周休二日了,隔周一才繼續上課。因此有人質疑,為什麼不乾脆延後到星期一開學就好了,如果不這樣的話星期五那一天上課根本沒意義啊!據報導,新北市跟台北市已經先後宣布,要改到禮拜一開學了。但是全省許多縣市仍決定跟著教育部的決定(即二月十一日開學)不變,台東更是決定提早到二月十日開學。開學日期一國三制,真是個荒誕的現象。 其實,很多學校應該都安排開學典禮後,進行複習考(或者假期考)的工作。由於複習考一考大概都是考個兩天三天,因此在日期完整性的考量上,如果改到星期一開學,在安排上確實會比較方便。如果維持星期五開學,複習考又還是得在星期一施測的話,變成星期五當天開學典禮、領書、掃除完,一個下午就不知道要做些甚麼了。上新進度嗎?一是下星期就要複習考假期考,誰還鳥那幾節課的新進度?再來,星期五上完課,就又是星期六日的周休假期,誰不想玩?好不容易叫學生收心,星期五按照正常時刻表上下課,星期六日以後卻又恢復寒假期間的生活進程,難保學生的生理時鐘不會受到影響。 因此,綜合各種考量,我會希望教育部從善如流,改到二月十四日開學,而二月十九日補假,就跟「彈性放假」一樣嘛。如果國定假日碰到禮拜二或是禮拜四的時候,則禮拜一或禮拜五也一起放假,不僅假期有連續性,也能夠提振觀光消費力,拿來對比一下,兩者的立意不是相同的嗎?國定假日可以彈性放假,寒假假期就不行,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教育部是不是太死板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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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