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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0 23:22:42瀏覽951|回應1|推薦3 | |
最近置入性行銷的議題甚囂塵上,民進黨黨報「自由時報」將學者聯名呼籲政府應不要再花錢買新聞的事件放在頭版頭條,因而招致社會一陣討論。而中國時報與聯合報最近紛紛撰文,痛批自由時報的行徑。 在我看來,置入性行銷,或者政府花錢買新聞,本來就應該阻斷。當然,那一群學者沒有在民進黨已經開始買新聞的時候就出來說話,等到現在國民黨執政才出來開記者會,確實會讓人認為別有用心。但這難道不能解釋成是他們對國民黨政府有信心?對馬英九之前開的支票有期待?「哀莫大於心死」,對於改正不了的政黨,也沒必要大動作狗吠火車是吧? 現在許多報紙都刊登很多所謂具有媒體格調的文章,紛紛痛陳置入性行銷的非,並且順道批一批自由時報要吃又要罵。雖然《自由時報》要吃又要罵的作風我不能苟同,但我也無法認同《中國時報》與《聯合報》連日來統一口徑反對《自由時報》的行為。除非有哪一家報紙真的半則置入性行銷的報導都沒有,否則就沒有立場攻擊其他媒體! 【中國時報】最近兩周,台灣某家經常「自由合成照片」的墨綠媒體,忽然開始關心置入性行銷的問題。這家墨綠媒體一向對兩岸議題好惡分明,對於馬政府施政批評則獨沽一味,兩年半下來,一向在親中、賣台、統一、投共等自設的稻草人框架中遊走徘徊。這樣意識形態掛帥、沒有自主判斷的媒體忽然開始關心媒體經營理念,真的令人錯愕。 記得數年前在民進黨執政時期,扁政府每逢選舉就要製造一個激化對立的話題,引發民眾對於對岸的仇視感,而扁政府則儼然是代表台灣主權、受到中共打壓的被迫害者,進而希望民眾將這樣的同情心投射,增加執政黨選票。讓大家印象深刻的鮮明例證,當然就是「入聯公投」。斯時也,諸多深綠媒體當然是政府置入性行銷的最大宗,其逢迎配合不在話下,但堅守自由主義、不屑為虎作倀的媒體,就被扣上「統媒」大帽。當時,前述「自由合成」媒體一面拿政府預算,一面吹捧政府政策的那副醜陋嘴臉,讓所有正港的媒體學者與工作者汗顏。殊不料二○○八年政黨輪替後,自由合成媒體頓時忘記了自己見不得人的過去,竟然開始談起新聞倫理與規範,其變化之大之快,著實讓人吃驚。 但既然要談新聞倫理,要講置入性行銷,我們就來好好談一談。所謂置入性行銷,是指政府或企業以金錢購買廣告,但是要求媒體以報導、訪問、座談等非廣告、且未區隔的方式來呈現其內容。這種「非廣告型式的廣告」,其目的當然是要卸除閱聽人對廣告的防禦心,進而增加對其內容的接受度。簡言之,置入性行銷是廣告的一種,只是更多了一層操控(manipulation),在廣告主與閱聽人之間,增添一層資訊不平等。 在概念上,所有廣告的目的都是要「影響」消費者或潛在購買者,讓他們覺得某種商品或主張是好的,值得接受的。直觀而言,「影響」與「操控」的界限極難掌握,而企業廣告若是多說自己產品的好處,不提自己產品的缺陷,恐怕也沒有人會說那是「操控」。同樣的,政府推動政策需要向人民解說、要得到人民的支持,故政府當然也有做廣告的正當性。政府政策有利有弊,而當政府做政策廣告時,難免也會多說政策的好處,少提相關缺點。 但是,民主國家對於政府廣告的要求,通常比企業廣告要嚴,這是有道理的。在民主國家,人民是主人,所有官員都只是人民公僕。依學者費金(J.Fishkin)的論點,人民公僕所有的政策思辨都不能悖離「不得操控人民」準則,其施政說明或廣告,都不可以用隱匿或誤導資訊的方式,陷人民於錯誤判斷,操控其可否決策。此中道理很簡單:我們不容許僕役操控主人,當然就不容許政府公僕操控誤導人民頭家。 既然「影響」與「操控」兩者之間不易區分,而民主政治又絕不容許政府操控人民,那要怎麼辦呢?我們在此要提出以下三個呼籲: 一、對於企業,由於沒有政府與人民之間的「主僕」關係,故企業若要以置入性行銷的方式做廣告,容或有所爭議,但國家不宜介入規範。其間分寸,要由媒體與企業自行決定,最後則由閱聽大眾做裁判。 二、對於國家,我們很難立法要求政府做廣告的形態,但至少可以要求政府所有形式的廣告(包括置入行銷),都要有足以辨識的區隔性,或參酌國外先例辦理。民眾由此即可充分得知其廣告本質,也就大幅減少了「被操控」的風險。 三、綜前所述,所有置入性行銷的被規範對象,既不包括企業,也不包括媒體,只有政府該納入規範。政府的廣告預算來自人民,理應向人民告知其使用狀況。登廣告或置入性行銷均應透明化,明確接受監督,一則避免前述操控之弊,二則揭示預算之使用,也是對人民負責的表現。 總之,本報對於置入性行銷的原則與立場,概如前述。我們歡迎國家立法,或以立法院主決議之方式通過執行,本報樂觀其成。但即使如此,對於若干媒體以往甘為鷹犬、擁抱特定當權派、飽食置入行銷預算,今天又改做抓耙仔的醜態,台灣人民也不能輕易忽忘。 【聯合報】政府在媒體作置入性行銷,主要涉及兩大爭議:一、表現的形式是否可供區別;二、表達的內涵是否扭曲。 形式上的區別,是在能否將「新聞」與「置入資訊」區隔?其實,這一點都不困難。只要在報紙上看到一塊或一片醜醜笨笨的框起來的八股題材,讀起來味同嚼蠟,那就一定是中央或地方政府的置入性行銷。 至於內涵上是否扭曲,這方面也問題不大。政府的置入資訊,必然是正面陳述,但不至於顛倒是非黑白;倘若到那種地步,正常的媒體也不可能刊登。 所以,如今馬政府決定將「政府資訊」標示清楚,以示區隔;如此不但可避免政府受到非議,也使媒體化解了專業倫理上的爭議,這是政媒雙方皆應支持的方案。 其實,現今媒體的惡疾,絕不止在「置入性行銷」;因為,如前所述,置入性資訊辨識容易,內涵也不致太過扭曲。真正的媒體醜聞,是在用頭條新聞刊登「南線專案」在北一女門口付錢那種惡劣行徑;那則新聞或許「無償」,但媒體因這則假新聞衍生所獲的金錢及政治利益都是至足驚人。而這類新聞在形式上不能區隔,在內涵上更是放話造謠。這是媒體之恥,台灣之恥,卻不是「政府置入媒體」,而是「媒體置入政府」。 尚不僅此,這家報紙經常刊出「自由合成」的假照片,甚至連民調也被質疑沒有民調中心。這些,也都不是置入性行銷,卻皆是根本違反了新聞媒體的天條鐵律。 做為新聞媒體,我們最大的期望是:政府資訊要「置入」媒體時,除了標示清楚外,尤應提升閱聽可讀性的競爭力,不要再用那種笨拙醜陋的手法傷害了媒體的篇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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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