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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那魯道究竟是英雄還是兇手?賽德克巴萊的悲情城市
2011/09/18 12:51:47瀏覽6822|回應11|推薦14

賽德克巴萊熱烈上映中,打破近年來國片賣座記錄。在過去國民黨政權來到台灣時,把霧社事件的主角莫那魯道捧為「抗日英雄」,也把日本人霧社事件後1932年社立的「霧社事件殉難殉職者之墓」(紀念碑)在1953年被台灣省政府給拆了,改立霧社事件抗日紀念碑。整個事件的背景與經過台大歷史所教授周婉窈在她寫的『試論台灣戰後關於霧社事件的詮釋』中將過去的資料做了對照整理。最近新出版的「流轉家族」,從日本警察與泰雅(或區分為賽德克)公主「政治婚姻」(莫那魯道的妹妹嫁了日本警察也是一樣由總督府鼓勵的)家庭成員的角度,兼容並蓄日本人與原住民身份與觀點,也提到了霧社事件的經過和他們的親身經歷。

我無意討論莫那魯道是不是英雄,既不認為他是英雄,也不認為他曾經在日本人的威脅利誘之下殺了泰雅族的原住民就不是英雄。英雄這個字眼本身爭議性太大,也不是個什麼好詞。

反而,我倒覺得賽德克巴萊的熱潮可以引發許多人去回顧史料文獻、閱讀更多有關日治時期歷史與文化的書籍,並拿出來當作是討論的基礎。這真的是一件令人覺得非常興奮的事情。就讓大家因為對於電影的熱情和誘發的好奇心,投入更多時間瞭解台灣這個島過去的經歷與印記。早年侯孝賢拍的悲情城市以二二八為背景,電影藝術成就極高,但是一般人在當時尚解嚴前後,「民智未開」,並未引起社會對於白色恐怖的全面檢視與討論。

我個人只是對於整個霧社事件之中「日本警察(人)之於台灣原住民(馬赫坡社)在霧社事件中的討伐」或「莫那魯道與其部族之於對泰雅族出草」的道德角色覺得有趣。到底莫那魯道個人是否要為了襲擊泰雅族負起道德責任?這就像是徐林克在為愛朗讀一片中點出來的議題,在國家系統與命令下執行殺人任務是否「有罪」?莫那魯道是因為被脅迫所以「不得不」去殺泰雅族人,亦即他的選擇性是極為有限,甚至於是被壓迫的,因此在當時既沒有犯罪(實際上日治時期已經禁止原住民出草砍人頭),也沒有背負道德上的責任,因為出草在當時的原住民社會是被獎勵與稱道的行為。所以在事後來看莫那魯道,用他襲擊泰雅族的角度論斷他是否有資格被稱為英雄並非簡單非黑即白的問答。

同樣的道德命題也出現在「在二二八事件前後與白色恐怖極權統治時期國民政府(軍隊、警察、特務)之於台灣民眾(不分本省、外省、客家、原住民,只要是被認為威脅國民黨政權的人或被誣陷的人)」,或者是「奉陳肇敏之命偵辦江國慶案之所有人之於無辜之江國慶」。凡有「奉命」,甚至於是被賦予道德上的正當性,而已暴力(實體或非實體)壓迫或殺戮是否必須負法律上的責任?或者受到社會的道德譴責?在江國慶案上,似乎檢調單位有意追究當時所有辦案的檢調軍警人員的刑求、不當取供,甚至於是作偽證的責任。台灣的政府與社會也對於日本人誘騙台灣婦女成為慰安婦認為其具有法律上與道德上的責任。但有趣的是國民黨極權統治白色恐怖時期造成那麼多人冤死、冤獄,卻並無像是二次大戰之後的紐倫堡大審或東京大審來處理「戰犯」。連要國民黨主席或總統,來替當時的執政者道個歉也是奢求,更何況許多當時參與許多台灣百姓的當街殺戮、無辜被判死刑與監禁的策劃者與執行者都還健在,為何還可以寫回憶錄、在媒體上發表各種意見、在街上大搖大擺的逛街,吃飯、睡覺?

我這是刻意掀開好不容易掩蓋且逐漸癒合的傷口,製造族群仇恨嗎?當然不是。在事實與責任沒有釐清,殺人者與迫害者沒有被審判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與道德譴責之前,這一切都還沒有結束。正如莫那魯道與霧社事件,在賽德克巴萊之前並未真正被討論、被檢視。沒有那樣的嚴謹歷程,就沒有辦法讓我們從過去的歷史學到教訓。

對於這樣的法律與道德議題有興趣的人,不妨閱讀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的『道德與判斷』(Responsibility and Judgment),這一位猶太裔在二戰之後於美國許多大學任教的學者針對她對德國進行猶太人大屠殺之實際執行者,亦即許多納粹黨禁衛軍成員,奉命追捕、殺戮猶太人到底有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和道德上的責任進行了反覆的思考和探討。即使過了這麼多年,大部分的參與者或許都以年老或早已入土,但猶太人對於當時的納粹禁衛軍兇手的搜尋與審判尚未結束。而二二八事件和白色恐怖迫害至今的時間,尚且短於納粹屠殺,而許多當事人都還健在,台灣社會有什麼理由不去追究這些人的法律和道德責任?只是為了表面上的和諧,罔顧法律與道德,讓這許多人逍遙法外,這並不會讓台灣得到真的和諧與安詳,而只是沒有辦法讓台灣人真的認清在道德界線上的模糊,才是這個社會恐怖的淵源。因為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有可能成為那些泰雅族、成為莫那魯道、成為日本警察、成為二二八與白色恐怖受難者、成為江國慶、成為陳肇敏!台灣要真正面對中國的威脅、壓迫,要瞭解西藏人的感受,同樣要回到二二八、回到白色恐怖。這才是賽德克巴萊能給我們的最大貢獻。過去侯孝賢的作品悲情城市沒有完成的任務,就交給魏德聖的賽德克巴萊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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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不分
to 阿大
2012/09/30 17:34

樓上的阿大

有點是非不分

罪惡的行動不會因為你不是文明人

就可以撇的一乾二淨


陳庭 (中醫學習者)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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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候
2011/09/28 19:15
superbird 吉祥 ^^
最近天氣多變化,
早晚溫差大,
出門前記得帶件薄外套。

期待您的新作。
陳庭推薦:永誠心理進修健康管理師

專宰小人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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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大...你搞錯了吧.....
2011/09/21 06:03

  我想你搞錯了喔.如果說這種在戰爭期間,以血肉之軀替國家排除困難者.怎會算是恐怖份子??不說啥啦,台灣有許多老兵,當年如何和小日本的破坦克對抗??也是滾到車下,自爆...

  這些人,都被列在忠烈祠中呢.而許多都是小孩子(未滿二十,甚至十八..).恐怖份子??最糟糕,最爛,最白目的地方就是專挑平民百姓下手.

   就算是黑道份子,有情有義的是大家約在某地,某時...大家硬碰硬,直接幹架.有那個白爛黑道份子,敢去欺負仇家的無辜妻兒的??只有那種最沒用的爛咖才會這樣做.

  恐怖份子??算啥東西?不過就是一群拿阿拉真主當擋箭牌的混蛋王八蛋而已.

 


阿大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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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看過電影 了嗎?
2011/09/19 23:30

莫那魯道是英雄還是兇手並不重要, 因為那是用我們"文明人"的眼光是看這件事的.電影中陳述的賽德克族的傳說中, 死後過了彩虹橋到了祖靈之地, 那一頭有片肥美的獵場, 而過橋的資格, 是男人的雙手須沾滿血腥.這種來世觀的看法, 使我能體會兩伊戰爭時, 數以萬計的15, 6 歲的少年, 脖子上掛著上級發放的, 用於"打開天堂大門"的塑膠鑰匙, 高喊"真主偉大"的口號, 一排一排地用自己的身體引爆地雷, 為戰車進攻掃清道路, 這些所謂少年敢死隊的心境. 如果我們還是用好萊塢的眼光或是我們這些"文明人"的觀點來看待他們, 我們只會發現一件事--這個世界上的恐怖份子怎麼這麼多?


說好的高空彈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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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說八道前請先打草稿
2011/09/19 19:21
228是台灣人狂殺外省人跟台灣人, 之後軍隊才來平亂, 綏境是政府公權力, 這跟種族滅絕是兩碼子事. 至於白色恐怖也是一樣, 這是政府依法逮人, 同樣是政府公權力.

不過咧, 你想要戰犯是不是? 那好, 你去搞個革命, 把中華民國政府消滅之後, 看你要鞭多少屍, 要幹多少戰犯都隨便你.

如果你沒才調發動革命, 那也行, 你可以要民進黨執政之後把台獨搞好, 搞好之後也能清算中華民國政府.

如果什麼都做不到, 還有最後一招, 你到國外去成立一個台灣共和國流亡政府, 然後向國際法庭控告中華民國政府犯了滅絕高等台灣人的罪, 看有沒有哪個綠油油的法官受理.

我推薦最後一種方法, 省錢又不用找人賣命, 只要賭一下有沒有頭腦不清不楚的國際法庭法官, 這樣成功的機會最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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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空背景
2011/09/19 15:15
三樓的沒搞清楚時空背景,二戰時臺灣是屬於日本的,一起作戰的同僚何來道歉?同樣的228是一場反中國的革命。哪有革命失敗的烈士哭哭啼啼的尋求公道?

P.W.
人應對「神」及「良心」負責,故受迫「從惡」當然有罪、然而情有可原罪減一等罷了
2011/09/19 05:46
人應對「神」及「良心」負責,故受迫而「從惡」當然有罪、只是情有可原 罪減一等罷了。

君命或不可違、父命或不可違────但人不可不一問自己的良知!!!
因為死後面對神之審判時,推說「當時不得已」「權宜之計」之類藉口,是沒有用的~

welly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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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清娛樂與歷史的分際
2011/09/18 23:34

                          認清娛樂與歷史的分際

近日國片「塞德克、巴萊」轟動全台,先前大張其鼓進軍威尼斯影展卻一獎未得,可見該片的藝術水準未受國際肯定,此片會得到台灣媒體這樣大力吹捧,無非是民粹與商業利益掛帥的結果,已有人指出該片主角的角色與事實不盡相符,娛樂商品的鋪陳往往混淆歷史的真相,令人在意的是「惡紫之奪赤也」,本片的製作人或導演如在商業利益之外,片尾加註「本片內容部分屬於虛構與歷史不盡相符」,才是負責任的態度,否則片中儘管場面震撼,打殺劇烈,卻無藝術高度與內容,難怪被大陸業界評為只是血腥片而已,本片在民粹、政治與媒體的捧托下,被譽為台灣電影的史詩片,實在過獎,這種過度的包裝與吹捧,缺乏實質的藝術、人文內函,恐怕熱潮過後無以為繼,無助於台灣電影的國際地位與水準提升。

                草軒隨筆  10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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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為何
2011/09/18 20:37

日本侵華時間長達8年

殺了多少大陸人與台灣人

至今有過一句道歉嗎

難怪南韓的朋友會說

真不懂你們

心理是怎麼想的

本人認為

不能記取歷史教訓的

終將被歷史再教育一次


Cat 9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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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同意您的看法!
2011/09/18 17:48
猶太人對於當時的納粹禁衛軍兇手的搜尋與審判尚未結束。而二二八事件和白色恐怖迫害至今的時間,尚且短於納粹屠殺,而許多當事人都還健在,台灣社會有什麼理由不去追究這些人的法律和道德責任?只是為了表面上的和諧,罔顧法律與道德,讓這許多人逍遙法外,這並不會讓台灣得到真的和諧與安詳,而只是沒有辦法讓台灣人真的認清在道德界線上的模糊,才是這個社會恐怖的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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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同意您的看法, 奈何這些兇手在台灣仍能享有18趴的絕世福利, 及國民黨的保護......., 如此不公不義之政黨, 需要我們每個人來終結它, 別讓它們再來傷害我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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