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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7 22:10:55瀏覽501|回應0|推薦3 | |
拋開剛才談到的基本權利。 80、90年代土共回擊人權問題主要的口徑為“人權首先是生存權和發展權”。言下之意目前我們忙著搞經濟建設就是為了人權,你們外國人少唧唧歪歪。個人理解土共的托詞有其合理的一面,也有其推諉、抗拒的一面。輕易抹殺哪一面都是不正確的。當時貧困和匱乏壓倒了人們對更高層權利的需求,誰能引導社會走向富足,誰就占據了政治正確性,就占穩了執政基礎。這也是為什麼直到現在土共都把“發展是硬道理”奉為圭臬。下面分開談一下各項人權 政治權利。 可能是做的最差的。我可以說基本上沒有嗎?享有最多政治權利的普通民眾是農民。他們可以實際選舉村一級的幹部。最早試行的時候頗有一些人打算看笑話的,讓他們失望的是,看似沒有文化一盤散沙的農民對自己的選票極為重視,有很多人不遠千裏趕回家鄉投票。問題也是存在的,在我看來主要的有兩個 1)選舉之後的監督權不夠強 2)基層法制落後於與民主進程。有些地方選錯村長卻只能看著他貪汙幾年。 傳統上人民代表大會是鼓掌機器,不過貌似有所好轉,現在也有些代表可以提出尖銳的提案了。前幾年一次廣東某次人大破天荒的否決了當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搞得市長很尷尬 安全權利。 公平的說,建政初期土共結束戰亂剿滅土匪根除黑社會逮捕惡霸,絕大多數民眾開始享有很多年甚至很多代人都沒能盼到的安全權利。但不久之後連綿不絕的政治運動給損害了相當多的人的安全權,文革初期的武鬥階段達到了最嚴重的地步。但具體到什麼地步我不予置評,目前得到的資料極其矛盾,沒辦法作出哪怕大致準確的結論。我自己家族的狀況嘛,父母兩家族(沒有達官顯貴也沒有革命幹將)幾十人中有人被批鬥遊街、但沒有誰死於(或嚴重受傷)政治鬥爭。 自由的權利。 與多數外國人想象的不同,目前大陸人享有充分的宗教自由。寺院道觀教堂對信徒是完全開放的。坦白說我作為無神論者已經有些看不下去了,覺得已經過分的宗教自由。什麼歪門邪道都有信徒。官方所堅決遏制的是國內的宗教團體不能與國外的有從屬關系。政治性的集會、遊行、結黨還只是理論上的權利,基本不可行。但政治性不強的可以繞過去。各種非政治性的NGO開始出現,支教組織、誌願者組織、環保組織(包括偽環保組織)、各種愛好者協會等等。 法律和平等。 總體而言越是經濟發達的地方相對越好;越是閉塞的地方越是權貴一手遮天。大都市比小城鎮好。基本上經濟發展和法制、平等帶有一定得互相促進的作用。近幾年民告官下告上的案例逐漸增多。但從民告官還稱得上是新聞來看,法制平等還有很長的路。 經濟和教育 這就不多說了,還湊合吧。但是教育醫療和住房壓力逐年增大。逼得衛生部說醫療改革基本失敗,不知道建設部什麼時候說住房改革失敗? 民族權力。 唯一受政策性歧視的是漢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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