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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4 17:41:13瀏覽317|回應0|推薦13 | |
看到今天這樣的新聞,只有感慨兩字可以形容。 古人所謂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到了今天這個民主時代卻變成了「可以為王子量身打造律法」?而且還可以溯及既往。原來學者、研究人員和各級民意代表這麼偉大;原來民主時代是這樣的玩法,與君主時代相較能不汗顏?律法,果真是有權人的遊戲?難怪立委民代總是在信任度調查中敬陪末座。 余資質駑鈍,慕道近十年了,不解聖經的地方依然如雲。尤其是:因信稱義,不是因行為稱義。羅馬書三章28節「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如今,我似乎終於明白了:為何聖經不強調遵行律法的重要?原來,律法是「人」訂的,人會有偏差,人,可以為自己的行為立法除罪啊。 ----------------------------------------------------- 會計法修法烏龍! 漏1字 教授未除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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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