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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7 22:02:02瀏覽380|回應5|推薦15 | |
十月十七日的聯合晚報「勞保大修正 你的勞保年金大縮水」指出:勞委會建議案除了調高費率、降低所得替代率外,為了杜絕高薪低報拖垮勞保財務,勞委會還建議將現行給付標準採「最高60個月投保薪資」,從嚴限縮為「終身投保薪資平均」。潘世偉今天也證實,改變現行給付投保薪資計算公式是可行方案之一,但不會改變滿15年可以領年金。 看了這則新聞讓人為政府官員的決策能力,再度地感到憂心忡忡!看健保、勞退、勞保,我只能用一個「亂」字形容!如果我們跳不出「所得替代率」的框架,只會在框架中打轉,是很難解決問題的。 反正是狗吠火車,我就不多談了,就只談這次勞保年金給付標準的修改(不該用修正。另本項修改應該尚未定案吧?): 一、修改的目的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是:減少勞保支出;而起因是:擔心勞保破產。至於新的給付標準是否合理,應該不在官員考慮的範圍內。如果只是為了「單純」的勞保財務收支,我想任誰都會做:調高費率、降低所得替代率。 二、理論上站得住腳,實務上站不住腳:政府收勞保保費是按每月的投保薪資計算保費,政府支付勞保年金採「終身投保薪資平均」計算,當然合理;但三、四十年前的投保薪資有多低啊?而且未考慮通膨,能否做為現在及未來的年金「老年給付」,實務上是有待斟酌的! 三、年金的精神在哪裡:年金的精神不只是按月給付,更重要的是它應該是「浮動的」!能隨物價指數走!才能保障退休生活!但現行的或修改後的勞保年金給付,因為採「投保薪資平均數」計算,所以應該是固定的而非浮動的?那麼就無法對抗通膨,自然就失去年金的意義! 改革之法甚多,陷在泥沼裡的改革是不會成功的!不能從源頭改革是改不好的!政府有必要找一群實戰經驗的專家好好思量一番! 末了,個人抛出一個改革議題(其實有很多的議題可以討論,包括公務人員的退休制度)給各位讀者思考:勞保年金是否可以併入勞退金中,同時改為勞退年金(即勞工退休年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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