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所羅門王」再世,一般人憑肉眼都看得出來,正在爭奪公視的兩派人馬到底有沒有誰更在乎這個嬰兒的生死。擺在眼前的事實是,公視已被雙方掐到快要窒息,但爭奪者沒有一方願意鬆手;甚至,大家也沒等到所羅門王出來主持正義。
公視董事會之所以難產超過兩年,是因為有兩個「假母親」都搶著要它;她們都宣稱自己有更大的愛心,更有資格擁有這個嬰兒,並以此為由不斷杯葛、不斷控訴。用這種不惜扼殺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愛,這種「愛」,令人毛骨悚然。更何況,公視是全民共同擁有,是「我們的」;它也不屬於哪位母親,更絕對不是「你們的」。
公視的荒謬劇,除纏鬥於不存在的「所有權」之爭,更病態到抱著「手段」當「目的」的地步。藍綠兩派不顧公視的成立初衷,不問公視花費政府預算究竟提供了民眾什麼樣的節目,不關心那座美輪美奐大樓裡的一切運作;卻將全部用心放在阻止自己不喜歡的人進入董事會,阻擋公視恢復正常運作。耗時七百多天,公視還走不完董事會誕生的程序,公視審查委員這樣的「民主素養」,難道真說明台灣不配擁有公共電視?
比起馬總統連任不到一年已遭民進黨兩次發動罷免,公視董事會的難產,不過是台灣政治硝煙的一隅縮影。但更惡劣的是,公視一年經費不過十多億元,收視率約僅百分之零點二,竟值得朝野如此不惜血本地廝殺,同時還把各自陣營的傳播學者都拖下渾水。如果連這麼小的公共機構都無法找到合理的民主手段解決問題,台灣二三十年的民主進程,豈非是白走一遭?
從制度上看,公視董事會難產主要的癥結有二:一是須經四分之三審委同意的門檻太高,二是審查委員由政黨依比例推薦的設計不合理。前者,從朝野國會結構看,若修改成二分之一的多數同意,應屬合理。理由是,即連罷免總統,門檻要求也不過是三分之二同意;而目前公視的審查卻只要有三票反對,即可杯葛全局。高門檻其實只保障了少數暴力。
後者,關於審查會員的產生方式應如何改進,外界各有不同的思考,但一致的主張都認為應廢除政黨比例推薦制。當初之所以有政黨比例推薦的設計,是以為如此最能反映比例民意;孰料,現實上卻造成審查會赤裸裸複製朝野的惡鬥,以政治凌駕專業。同樣的問題,當年也出現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導致難產;而NCC七年前在朝野同意下修改組織法,改為院長提名、立委行使同意權,門檻則設在二分之一,拋棄了政黨比例制。NCC的改革,應可作為公視改革的範本。
不同的是,公視不過是個年度經費十幾億的電視台,又不像NCC那樣擁有決策權或行政權;且其董事只是由文化部長提名,因此若要送交立委審查,似乎過嫌大動干戈。那麼,如龍應台主張的,改由文化部組織遴選委員來推舉董事;或者如何在其中增加一層平衡機制,例如要求董事提名人的色彩平衡,則都應加以考慮。
無論如何,難產七百多天的公視董事會,不能再漫無方向地延宕下去,一切需朝「還民眾一個正常運作的公視」為目標前進。解決之道,可以兩路並進:一是由朝野協商比照NCC模式進行修法,拋棄政黨比例制的審查委員,降低同意門檻,同時降低董事人數;二是聽取媒改團體的建言,讓已產生的十多名第五屆新任董事先行就任,結束第四屆董事會延任兩年多的荒謬戲碼。使公視回歸運作常軌,是當局第一要務。
不管有沒有所羅門王,台灣民眾都要意識到:這兩個政治假母親爭奪不休的,其實是人民共同擁有的電視頻道;我們的嬰兒,不容他們如此蹂躪。更進一步說,在商業氾濫及內容低俗化的趨勢下,我們要如何擴大社會資源的投注,以充實公視的成長空間及能見度,都比消極在那裡坐觀這齣拖棚歹戲重要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