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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8 18:02:44瀏覽11410|回應6|推薦18 | ||||
一月七日聯合晚報「比照勞工 新進公務人員退休大變革」提到:現職公務人員部分,從八五制推到九零制,也就是公務員延後領取月退俸的資格,必須是工作年資加上年齡必須是90。 我以數學來計算90制的結果是: 一、30歲進公職,Y-30+Y=90,Y=60,做到60歲,做了30年,才可以領退休年金。 二、26歲進公職,Y-26+Y=90,Y=58,做到58歲,做了32年,才可以領退休年金。 三、22歲進公職,Y-22+Y=90,Y=56,做到56歲,做了34年,才可以領退休年金。 以上面的三種情形來看,不分性別,以平均餘命80歲計算,退休年金分別可以領20年、22年、24年,這之間的差額也正是服務公職年數的差額。但是也出現了: *同樣做30年,有的人領得到退休年金,有的人卻領不到。 *愈年輕進公職,要領退休年金,就要做得愈久。 年金制應該是絕大多數人的願望,也是社會安定、經濟安定的基石!!!政府朝年金制方向規劃是正確的! 如果我以65-X+65=90來計算,X=40,也就是40歲進公職,做滿25年,才可以領退休年金。那麼41歲進公職,做了24年,滿65歲,年資加年齡為89,也還是領不到退休年金-也就是超過40歲才進公職,是永遠不可能有退休年金的;然而勞保、勞退的年金條件為15年。 因此,為了...原因,硬是將公務人員的退休年金改為90制,淺見以為萬萬不當,90制是有待斟酌的!!! 本來公務員就應有選擇退休時機的自由權利,政府(政務官)不必為了財政負擔等因,「強迫」公務員一定要什麼90制或85制,而破壞了退休年金制度!只要按服務年限的長短給與差異化的退休年金(金額或年數),一樣可以減輕財政負擔,而每個公務員自會選擇個人的適當時機退休,不僅符合個人生涯規劃、經濟需求,而且也能促進公務人員的新陳代謝,活化人力,進而促進就業。政府實在沒有必要堅守在85制、90制的框架中!!!只要訂個最低服務年限(例如15年、20年)即可,服務年限短,退休年金就領得少,或依服務年限訂定支領退休年金年限。 PS.本文入選於1/9聯合新聞網/國內要聞「年金制度要改革」相關新聞中:網評/遺憾的退休年金90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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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