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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22:「以死」真的能「謝罪」?
2010/03/12 17:49:36瀏覽547|回應0|推薦1
王清峰應該是第一位因為推廣廢除死刑而下台的法務部長。

一個國家如果要進步,怎麼民眾還存在著「以死謝罪」的觀念?讓犯罪者被槍斃處決,真的就能撫慰被害人家屬的傷痛?

讓犯人一命抵一命,能夠換回什麼?只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罷了。許多犯罪者是因為貪嗔癡而犯下過錯,讓他們償命的最佳辦法,應該是照顧受害者家屬的生活(如果被害人擔負一家的經濟來源)、終生服務社會,政府還能讓他們從事勞力工作或是生產,對國家建設肯定有幫助。

如果判犯人死刑,就能撫慰被害人家屬的傷痛,那麼為什麼許多家庭依然破碎?為什麼家屬們提起往事,還是氣憤異常,悲痛萬分?這根本就沒有真的讓他們得到救贖。犯罪者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情,本身早已不畏生死,將他們槍斃處決,還不如終生監禁他們替社會服務,也不枉費政府投入這麼多經費辦教育。

上天有好生之德,人怎可判人死刑。為什麼不留得一線生機,讓他們能夠有懺悔改過的機會?我們都讚揚觀世音菩薩的慈悲為懷,為什麼我們人人不能也像觀世音菩薩一樣慈悲對待罪犯?

也許依照國情,廢除死刑還不能被民眾認同,不過如果台灣要同國際接軌、發揚光大,是否廢除死刑已經是遲早該面對的問題。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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