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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小U實習日誌】960823暑期實習:我不是被告啦
2007/09/02 16:35:59瀏覽490|回應0|推薦0
今天一到士林地院時,劉大哥就叫我去聽庭。說起來在司法線實習快三個星期,我聽庭的次數少得可憐,一方面是王大哥在檢方,聽庭不在他的範圍,二方面是我對開庭審理的人物也不是很了解,很多時候只有聽過,有印象但沒把握。而今天劉大哥叫我都不要管,找一個法庭直接聽。

我今天聽的庭,是有關於一起社區居民因為口角糾紛上法庭,女方認為男方口出惡語,有辱女性的尊嚴,甚至對女方說要打人,但法官卻認為不構成恐嚇的條件(可能因為法官不是女的吧)。我心想,如果今天是一位女法官來審理,搞不好這案子會大逆轉。我本來想以女性觀點的角度寫看看,後來詢問劉大哥的意見,劉大哥說這案子很常聽到,除非情勢大逆轉,否則寫起來沒有爆點。

昨天劉大哥要我去借一本新聞寫作的書來看,早上我去圖書館借了一本聯合報出版、沈征郎先生寫的,裡面寫了很多我這兩個星期以來的問題,比如說發稿系統、編輯版面。今天也同劉大哥討論之前的採訪稿,他說我的盲點就是不會寫新聞稿,新聞稿有一些敘述的方法,尤其是導言非常重要,他說這本書他家也有,要我好好閱讀。

另外劉大哥還問起我前兩天跑警政的心得,幸好每天有寫實昔日誌,也算讓自己加深實習的印象,其實前兩天跑警政,我看到起訴書之前的處理過程,也比較了解警方怎麼偵訊犯人(原本很和藹的警察頓時變成粗聲粗氣)。

今天寫的稿,是有關游泳池救生員性騷擾未成年少女的案件,這篇結構簡單,卻讓我寫了有兩小時之久,光是導言就讓我想砸鍵盤,不能太長又要很明確精寫,最後我花了79個字寫導言,但覺得還有不足的地方,但不知道怎麼說。每段我都控制在一百字以內,也掌握劉大哥說一段只說一件事情的要領,希望今天寫的稿能有所改善。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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