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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2 14:42:35瀏覽541|回應0|推薦0 | |
上星期就知道明天要宣判馬英九的一審判決,昨天高組長說,這個機會很難得,要我這星期再跟著王大哥。
今天最主要的案子就是有關力霸東森案的偵查終結,在前往新聞發布室的時候,王大哥說今天他會比較忙,叫我自己打理今天的行程還有要寫的採訪稿,耳聞其他記者也重視這個重大案件,我決定今天的採訪稿就寫力霸東森掏空案。但是起訴書還沒有出來,所以大家都等著新聞發布時間,我看到許多電視台的記者扛著攝影機在外頭等候,自己也跟著謹慎起來。 記者會前提供新聞稿及起訴書給大家領取。由於起訴書有400多頁(雙面),台北地檢署只允許各家媒體拿一份,因此我只有拿到新聞稿。拿到新聞稿時,我跟著現場的記者大哥大姐一樣,先閱讀新聞稿的內容,稿子的法條還有偵辦細節讓我覺得很生硬,雖然早知道力霸東森案的始由,但是看到台北地檢署發布的新聞稿,我卻看不懂事件始末,一直來回看了數遍,才抓出了幾個重點,並起跟其他報的實習記者一起討論。頓時覺得,在新聞或是報紙上看到這麼簡單明瞭的司法新聞,竟然是從這麼繞口又生澀的新聞稿(或是起訴書)而來,比起在校內採訪偶然得到的新聞稿,學校的新聞稿算是比較白話的,想到複試時講解部落格經營的張念慈記者在部落格內提過的,跑司法除了勤聽庭,還得努力看起訴書跟判決書,自己也有這種感慨。 記者會的開始到結束只有短短十幾分鐘(可是回家看電視卻好像更長),有看到電視台的攝影記者對著證物還有主講人猛拍,我一開始以為那些證物是資源回收之類的,但是後來看了新聞稿的內容,我才知道這些證據上放的牌子是指哪一家公司的相關證據。 有關今天寫的力霸東森案的稿,我發現自己最難去克服的地方,就是新聞稿內牽涉的關鍵人物、掏空公司,甚至是犯罪手法都很讓我在寫新聞稿上很難發揮,一方面是第一次看到這麼正式的新聞稿,另一方面是對新聞稿有限文字的掌握不夠熟悉。王大哥說這樣的事件寫成新聞稿,大概7~800字,可是我寫的不是超過就是太少,這一部分還是我需要去加強的地方(不過可能是因為沒看過起訴書,才導致這樣,但是王大哥急著去問明案情,所以我也沒機會看到起訴書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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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