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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我看不到企業風骨──鴻海之於上海《第一財經日報》之訟
2006/08/31 02:07:14瀏覽1577|回應0|推薦1
 我離職後,前同事跟我討論所謂的編輯風骨,一種對平面刊物出版物風格、品質的堅持。她感慨說,愈來愈少了,問我會不會覺得以為做的像傻子?

我的回答是,如果你的老闆不在乎,編輯風骨是你對自己工作負責任的態度,但相反的,在那種公司中工作,愈有風骨的人愈難生存。

今天剛好發生一件新聞,看到鴻海被大陸媒體修理,老實說,看得還真是大快人心啊!每每聽到周遭有朋友想去應徵鴻海,我們都會說,記得不要待太久、記得吃補品、記得買高額保險,因為那是一家會把你的工作能量,包括腦力、體力榨乾的公司,榨乾之後,他也不要你了。

這回鴻海告上上海《第一財經日報》 記者王佑和編輯翁寶,並對個人聲請假扣押。這已經不是頭一遭了,2004年,鴻海也因工商時報記者曠文琪報導它的產品報價,被告並聲請假扣押。整個事件可以看出鴻海欺善怕惡的行逕。

但更悲慘的是,讓我們看到台灣媒體和大陸媒體處理相關事件的大不同。台灣媒體立刻噤聲,且曠文琪也沒有公司的支持,她必須自己螳臂擋車去對抗資本巨人;大陸則是媒體群起撻伐,教鴻海怕了,撤回對上海《第一財經日報》 記者王佑和編輯翁寶的相關假扣押,改將《第一財經日 報》並列為「被告」,象徵性求償 1元人民幣,作為侵害名譽的賠償金。

KYLE1215在無名小站專業法律分析下,感歎工商時報曠文琪與鴻海之事:「該名記者並未依循法律途徑謀求解決,反倒是在台灣記者協會出面施壓之後,由鴻海與報社達成共識而撤回假扣押。雙方當事人就爭執達成共識,願意和解且撤銷假扣押之程序,就紛爭解決宜從速的層面來看固然可喜,但就一個憲法學習者的角度觀之則未必。……本案中記者與其所屬報社原有絕佳的機會,進入司法程序,。……以憲法所賦予對新聞自由的保障擊敗龐大的鴻海集團,讓全國各大企業再也不敢以法律上受到許可,只是不為輿論所贊同的不當程序,欺壓相較之下弱勢少資源的媒體工作者,而去除寒蟬效應(chilling effect),使新聞媒體獲得敬重。最後雙方各退一步,反倒使整個社會所有成員失去了一個最好的學習與進步的契機。……」

風骨,何時我們才可以重新看到新聞的風骨呢?在收視率掛帥、業績掛帥的媒體業裡,編輯是低薪沒尊嚴的工作者,而新聞從業人員呢?看看目前的新聞,羶、腥、八卦,為的是什麼?他們又豈有報導的自由,如以曠文琪的遭遇推斷,所謂的新聞自由就是,有事你自己承擔。所以,看倌,別罵新聞了,他們有很多不得已的苦衷。台灣少有珍惜人才、願意投資人才的企業,有時就連把公司當一個品牌好好經營的精神都沒有,一切向錢看,只會把企業的壽命縮短,更可悲的是,我看到的是,那些人也不在乎,他們會說,賺夠了就跑,那員工呢?只能自求多福了。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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