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助自助者 But , How can I do ?
5月27日早上11點多,尤老師到XX分局應訊,警察都不問B女士提告因蛋糕事件之妨礙名譽相關問題,只問 : 「誰去OO度C錄音 ? 誰給你資訊 ?」
尤老師照實回答 :「OO度C錄音是M女士,資訊是辣媽。」
警察問 :「他們兩人是否慫恿你提出告訴 ?」
尤老師 :「我有緘默權,拒絕回答。」這時候尤老師感覺偏離主題而有疑慮。
警察最後直接打上 :「你們有合解撤告嗎 ?」
尤老師 :「沒有。」
然後可能就移送法院了,再來就等法院傳票調開庭,因為我和M女士名列於上,屆時可能也會傳我們兩人,我們該如何陳述事情經過,且讓法官能給我們機會說明 ?
今年3月份我還是本社區主委,M女士是監察委員。
3月2日定期會議中總務委員B女士拿了3盒點心蛋糕給眾委員試吃,第一家盒子上貼收據90元,第二家盒子上貼收據80元,B女士說 :「第三家OO度C盒子上收據騎機車被風吹走了,是90元。」試吃時B女士極力推薦OO度C是最有名的,而且她和店長很熟,於是大家同意決定3月9日住戶大會數百盒點心蛋糕訂OO度C,我請B女士去管理室補填一張三聯式收據,以便讓她從零用金請款先墊的3盒點心蛋糕費,會議後我陪B女士去管理室補填收據,她自己親筆簽名。
每個月20日是本社區合約廠商固定請款日,作業程序依慣例在前2、3天,財委把超過半數委員簽名同意之請款單或收據書寫傳票,然後主委、監委查核無誤後蓋章,再匯款給廠商,當我們審核要蓋章時才看到3月2日晚上的3盒點心蛋糕收據,B女士補寫並親筆簽名的收據竟是80元 ? 而不是會議中說的90元 ? 我們滿腹懷疑,有可能她買80元卻請款90元 ? 賺取兩千多元價差嗎 ?
其實這背後還有一個讓我們產生疑慮的主因, 92年3月至94年3月當時擔任主委的B女士帳冊及相關資料(a)管理費收據(b)未繳管理費清冊(c)管理費收入日報表情(d)住戶大會簽到簿(e)車馬費發放明細。公共基金收支情形、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文件資料(含發票.收據.匯款單),在卸任後都未交接給接任的主委,那2年電梯開始使用遙控器,許多欠繳高額管理費之住戶陸續繳清,到底那2年的收入支出是多少?
讓我們聯想到數年前鄭XX擔任主委時有數百萬帳目交代不清,那時許多住戶推派尤老師出面查帳,鄭XX中飽私囊被掀開,馬上搬家脫產一走了之。
於是我拿收據和傳票等相關資料想到向尤老師請教 ; 監委3次打電話向OO度C襄理和店長套話,在第3次和店長對話時學她們錄音,店長說確實是買80元,錄音帶也拿給尤老師聽。
尤老師居然跑去法院告B女士,要求償還不當得利兩千多元給管委會,尤老師的舉動把我們都嚇一跳,果真B女士收到法院傳票,馬上和OO度C店長達成共識一口咬定是90元,然後就掀起一波比一波大的腥風血雨,真的是鬧到雞犬不寧,逼得尤老師上有高堂、下有稚子的一家人走投無路。
現在我們的問題是 : 如何在法院替尤老師洗刷冤屈 ? 我和M女士應如何自保,才不會被扭曲羅織入罪 ?
引用文章 逮到貪污小辮子
引用文章 豬羊變色 天理何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