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羊變色 天理何在 ?
彷彿雨過天晴般的輕鬆感覺,心底偷偷暗爽終於可以過太平日子了,社區平靜無波、不再有惡劣的攻擊、也不再有三姑六婆散播謠言,平緩的讓人昏昏欲睡,然而,這樣子的太平日子到了5月16日破功,一件小事風雲變色,讓尤老師墜落萬劫不複的痛苦深淵,真是始料未及,而他都沒說,自己像無頭蒼蠅亂闖,我們也不清楚,等我們發現時已經慢了一步。
事後我們才知道5月16日下午約5點半,從電梯監視系統錄影帶清楚看到4XX電梯在地下室同時進來4個人,( 引用文章 原來如此哦! 大哥大姐啊!你還認不清這些人的嘴臉嗎? 最可悲的是,還有人傻傻的幫這些人搖旗吶喊!(4xx號某一位歐巴桑你醒了沒?) 4xx號住戶:尤xx),除了2位住4樓,另外其中一位是尤老師和10樓的某一位歐巴桑,監視系統錄影帶只有影像沒有聲音,從影像中看到歐巴桑堵在電梯門不讓電梯走動,和尤老師爭吵,進電梯後繼續爭吵,歐巴桑忽然揮掌打了尤老師一個耳光,尤老師也回手並抓住歐巴桑,鏡頭只見他們兩人拉拉扯扯,後來2位住4樓的鄰居把他們拉開。
就這不到一分鐘的錄影帶,B女士和D女士用照相機照尤老師揮手的鏡頭,晚上歐巴桑去醫院驗傷,隔天開始喧嚷尤老師打人,還把人打得住院,看這講法不功自破,歐巴桑還是在社區大廳走動根本沒住院。
他們用甚麼手段逼迫尤老師 ?
1 可能隔天5月17日(或隔幾天)就拿照片和驗傷單去管區派出所告尤老師打人傷害,警察來管理室調閱當天電梯監視系統,說了一句 :「是X太太先動手打人嘛 !」後來可能沒告成,但蘊釀成形惡毒技謀,一步步攻擊尤老師的弱點。
2 惡人先告狀,連續多次去學校向校長告尤老師打人,還寫連署書(內容我們不知道)向校長告發,極盡破壞尤老師形象。
3 尤老師媽媽有憂鬱症(或燥鬱症),平日有藥物控制還算平穩,經常在一樓乘涼,幾個歐巴桑就一直和她講 :「妳兒子如何如何欺負人又打人,現在被人家告了,會怎樣怎樣……。」一位有病的老人怎麼經得起一而再的疲勞轟炸,病情馬上嚴重到無法控制,讓尤老師內外煎熬,忙到焦頭爛額亂了陣腳。
4 B女士好不容易逮到機會,跑到XX分局(刻意不在我們管區派出所) 告尤老師妨礙名譽,( 引用文章 跌破眾人眼鏡 5月7日星期三早上,XX地方法院簡易法庭,法官勸尤老師只為了兩千多元芝麻小事大費周張、浪費時間,最後老師同意撤銷告訴,讓B女士和幾位婆婆媽媽得意忘形。)那麼多天都社區平靜無波她不去告,現在她認為有把握了,先鬥臭尤老師的形象,再提出告訴。
在這一星期中校長也被那些歐巴桑再三告狀,雖然並不了解到全盤事實,但希望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息事寧人,別影響到學校或他的教師聲譽,因此要他向他B女士道歉尋求合解。
尤老師都沒找我們,自己一個人病急亂投醫,找議員、找代表、找律師,希望解套。
事隔一個星期後我們才知道上述這件事,尤老師告訴S太太,她馬上通知我,我們3人在尤老師家談了一下,(引用文章 逮到貪污小辮子 )我說 :「蛋糕事件單價80元收據是B女士親自簽名,卻向管委會請款90元這是事實,你只是撤銷告訴,所以她要反告你妨礙名譽無法成立的。」
還苦口婆心勸他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前一陣子我被他們欺負,也虧你們仗義執言才渡過難關,今天你有困難,我們決不會過河拆橋讓你一個人孤軍奮戰,現在別自亂陣腳,有問題大家集思廣義,三個臭皮匠抵得過一個諸葛亮。」尤老師接受我的勸慰,但他不便請假太多,明天由S太太暫代去找律師談。
那幾天我正好去台北處理女兒的事情,5月26日回來馬上連絡S太太,她說 :「5月27日早上11點去XX分局,尤老師要我們幾個人一起去幫他壯壯膽。」我們幾個人當然義不容辭配合,S太太還說尤老師下午會應校長要求先找B女士談合解。
晚上我打電話問S太太談的如何 ? 我差點當場昏倒,B女士開出4個合解條件 :
1 在社區8個電梯公佈欄貼公告,公開道歉。
2 登報公開道歉。
3 搬離社區。
4 法律告訴程序還是要繼續走完,要認罪才合解。
尤老師委曲求全接受前3項,第4項無法妥協,如果繼續告那還合解甚麼 ?
今天5月27日早上10點多,S太太打電話給我,告訴我不必去XX分局了,他們已經談好合解了,昨天下午尤太太向B女士下跪求饒,晚上尤老師也去談到半夜12點還沒結束……,寫到這裡我的眼淚不停的滴下以至一片模糊,幾乎無法寫下去。
B女士要求尤老師做證,是我們煽動他去告蛋糕事件破壞她名譽,尤老師還說是他自己要告的,與我們無關。
老天 ! 這是甚麼世界 ? 為什麼惡人當道,極盡恐嚇、威脅、破壞、謊話連篇、歪曲事實、顛倒是非、睜眼說瞎話,我們文弱斯文人就如此任她宰割 ?
引用文章跌破眾人眼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