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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委員會 可以不去嗎 ?
2008/11/10 21:40:02瀏覽14855|回應3|推薦37

調解委員會 可以不去嗎 ?

引用文章 你絕對想不到 發生火警的後遺症 

問過一些朋友 大家都說調解委員會不用去

如果調解3次未達成 即移送簡易法庭

屆時再上法庭講

我們去問過消防隊 如果請他們當證人呢

他們說法官也會調他們說明

他們會照火災現場事實講 只要有濃煙或火 即可破門救火

小隊長還舉例說 有次火災3樓濃煙 煙囪效應順著公共管道上昇

結果頂樓戶被濃煙嗆死好幾個人 濃煙也是很危險 可怕的

忘記關瓦斯爐引發火災 觸犯公共危險罪屬公訴罪

綜合大家的說法 我們不用理會被B女士煽動的X小姐的無理

只是 調解委員會不去 真的沒關係嗎 ?

( 不分類不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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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tupid0002&aid=2372695

 回應文章

pippe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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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去
2008/11/17 10:58
最好去~~請主委 委託總幹事去.
做事實呈訴以免吃虧.

littlebeetle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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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去,可參考一樓文友回應
2008/11/11 08:59
鄉鎮市調解委員會之功能為何?
  按鄉鎮市調解條例第一條規定「鄉、鎮、市公所應依本條例之規定,設置調解委員會,辦理左列調解事項:一、民事事件。二、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故當事人發生民事爭執,或為刑事告訴乃論案件之被告或被害人,為求迅速消弭紛爭,達成雙方當事人均能接受之結果,自可向該管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無須透過民刑事訴訟途徑,除當事人之紛爭得以迅速、便宜之方式解決,亦可減輕法院之負擔。

資料來源: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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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去
2008/11/10 22:37

如果根本不可能達成調解

去了也沒用

對方如此無理取鬧

就等著上法院去講清楚吧

如果是我

對方要告我刑事部分,我會反告對方誣告

如果是告我民事部分,我會提出反訴,請求名譽部分的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