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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IN-N-OUT』看『簡單行銷』法則
2008/02/14 15:09:23瀏覽2470|回應1|推薦8

記得第一次到LA時,王大哥夫婦帶我跟太太兩人去了一家速食店。因為人生地不熟,加上是晚上時間。不太清楚這家速食店的地點跟外觀長相?模模糊糊中只記得他有個奇怪的名稱『IN-N-OUT』,以及他那令人回味再三的漢堡口味!

那趟旅程回台灣後,與到過LA的朋友提及此事。果然吃過的朋友無不大聲稱『讚』!馬克丁查詢了相關的旅遊書籍,也都讚美這家速食店的漢堡是加州地區最好吃的牛肉堡。這可讓馬克丁對於這家有過『一口之緣』的速食店有著深深的好奇與期待。

半年後,終於正式踏上了LA這塊土地。對於初到異地的馬克丁,三餐免不了要當『外食族』。經過一連串的比較嚐試後,『IN-N-OUT』還是成了全家定期光顧的首選。至於其他的店家日後有機會再一一作個分析與心得發表。

『IN-N-OUT』的店名取的很特別!起初馬克丁不懂為何要取這個名字?心中單純的將他解釋為老闆『爽』啊!就是要叫『IN-N-OUT』啊!經過幾次的密集購買經驗後,馬克丁終於有了自己的心得:『IN-N-OUT』之所以取名為『進去、出來』是因為他主要提供『外帶』的服務。從店名中讓消費者清楚明白該店家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務,直接就鎖定有外帶需求的客群。記得馬克丁第一次帶全家去離家最近的那一家『IN-N-OUT』就出了個洋相。PARK好了車,全家一行六個人『大陣仗』要殺進去用餐。結果遍尋不到大門,東瞧西瞧才發現他根本沒有室內用餐的空間(P.S. 並非所有的店都沒室內用餐空間)。原來『IN-N-OUT』還真的是『進去、出來』,只見『DRIVE THROUGH』車道上排滿了等著點餐的人潮/車潮。『一進、一出』,『一進、一出』的車來車往,真的是符合店名的精神:IN & OUT!

除了店名特殊外,『IN-N-OUT』還有許多讓他成為加州第一漢堡的成功因素。

1. 完全『直營』,無開放加盟。嚴格控管每一家店的品質與服務。

2. 漢堡所使用的牛肉均採用『溫體新鮮牛肉』,非一般的冷凍牛肉。

3. 薯條不使用油炸方式,而是透過『烤』的烹調處理,更加健康取向。

4. 『菜單』簡單,只有兩種選擇。方便『外帶』需求的快速服務提供。

馬克丁還真的是第一次看見只提供兩種選擇的速食餐廳!觀念中要開一家餐廳總是得樣樣精通,而且要菜色齊全,提供顧客『一次吃足』的精神與肉體享受。然而,『IN-N-OUT』卻完全顛覆了馬克丁的古板觀念。只要『用心』、『專心』於所提供的產品及服務上,將本業的『優點』充分發揮,並明確的作出『市場區隔』。即使沒有花俏的行銷手段,沒有琳瑯滿目的菜色選擇,還是能因為顧客的口碑相傳成功打下一片江山!

有了讓人贊同的產品,原則上已邁向成功的一半!『IN-N-OUT』工作人員的親切服務則是讓這家速食店之所以成功的另一大功臣。馬克丁在先前的文章中曾提及美國『小費文化』造成的服務品質落差問題。根據馬克丁自身的經驗,在不需要小費的『自助式』餐館中,普遍性的遭受到『極不好』的用餐經驗。而這個普遍性的不好經驗卻不會在『IN-N-OUT』中發生,這也是讓整體消費經驗加分的重要因素。

『簡單』的企業經營哲學、『簡單』的購物流程、『簡單』的菜單選擇、『簡單』的食材料裡加工,加上『簡單』卻親切的笑容,這一連串的『簡單』組合成『IN-N-OUT』不簡單的銷售佳績與成功企業。誰說『簡單』不能成就大事業?或許現今的企業就是過度猜忌人心的不簡單,因而使用過度不簡單的手段來經營企業。反而因為一連串的『不簡單』而造成反效果,那企業自然也不簡單能成功了!

馬克丁

20080213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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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tevenlai&aid=161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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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克納米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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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來速
2008/02/15 01:50
這是得來速吧?
馬克丁(stevenlai) 於 2008-02-15 02:19 回覆:

是的,我家附近這家只有『得來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