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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4 20:16:24瀏覽991|回應2|推薦8 | |
引用文章諾美婷下架 把關推給藥師? 看到這篇文章,鯊魚忽然想到一年前寫過一篇文章,似乎引用的文章也是出自同一位藥師之筆。 引用文章吃偽劣藥以致於洗腎,藥師不要逃避責任 (引用的那篇連結已經失效,要到聯合報的資料庫去找) 你看了這篇文章寫了半天,到底在講什麼呢? 不要被他寫得那麼多的文字搞得頭昏轉向,其實,他只有一句話:「雖然醫藥分業,是為了民眾用藥安全,但是藥師根本不能也不必要把關負責」(原因無他,賣這藥大概都是自費為多吧!..........) 老實說,諾美婷下架之前,開出去的處方籤,千千百百,到了病患(或者該說是消費者)手上,醫師是沒有辦法追回來的,已經拿到諾美婷藥物的病患(或是消費者),要不要冒險繼續服用,老實說,也很難監督。但是不論如何,當他們沒有藥物,要拿著處方籤,來到藥局領藥,打算繼續戕害自己健康時,為了病患(或是消費者)的健康,有「藥德」的藥師該怎麼辦? 相信眾鄉民一定會說:「應該阻止病人取藥,即使有被病人殺死,導致家裡的妻兒老小無人照應的可能,也要捍衛病人的用藥安全。」 結果這位藥師居然認為,「處方籤合法,所以,不能不給藥」把責任撇得一乾二淨,算是哪門子的「維護民眾用藥安全」?既然那麼想要「醫藥分業」,請拿出有「藥德」,不要有點辛苦就把責任往醫師那裡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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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