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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21 09:43:36瀏覽310|回應0|推薦5 | |
說實在看了這個新聞,真是覺得很噁心。 之前為了這個玻璃娃娃摔死的案件,搞到全台灣人民驚愕不已,而且很多人都立志以後絕對不要出力協助任何人,以免得到這樣的無妄之災。若是我的記憶沒有什麼錯誤,玻璃娃娃的家人在輿論壓力下,似乎沒有打算繼續求償。 如今事隔數月,大家忙著搞各種弊案,忙著跟中國嗆聲,忙著各種利益分配加上鬥爭。這家人又偷偷捲土重來,又要求賠償官司。表面上是為了爭一口氣,要一個道歉。其實,騙得過明眼人嗎? 這件事有兩個可能性: 1.他們本來就是心存詭詐,賠償是最終的目的,未達目的不擇手段,跟某些政治人物看齊。 2.他們的律師發揮「律師性格」不打贏官司,賺到佣金,絕不終止。 假如真的要個道歉,那個「好心給雷親」的孩子,已經自責了這麼久,道歉也真的不知道說了幾百次,諸位還不滿足,一定要給他釘上一個罪名,才算數嗎?這種作法跟上回強迫死者同學去看死者屍體的行為,與動用私刑打死嫌疑犯的行徑,完完全全是同一種心態。那位律師這種罔顧社會共識,而義無反顧的「義行」,也真是讓我們深刻瞭解到,律師讓人討厭,其來有自。 顏家這些人,你們貪婪的嘴臉在電視上早已經讓全台灣人見過,趕快停止上訴。我今天絕對不要看新聞,以免看到他們,會氣得睡不著。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3222582.shtml 玻璃娃娃摔死案 家屬還是要告
一審時,法院判決校方和陳姓學生皆無過失,駁回顏家求償;去年八月間二審大逆轉改判,景文高中和陳姓同學須連帶賠償顏家共三百餘萬元,引起社會熱烈討論,顏家也承受相當大的壓力,昨天低調不願多談。最高法院去年十二月將本案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2006/03/21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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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