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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反覆覆的小人,可能不求償?
2006/03/21 09:43:36瀏覽310|回應0|推薦5
說實在看了這個新聞,真是覺得很噁心。
之前為了這個玻璃娃娃摔死的案件,搞到全台灣人民驚愕不已,而且很多人都立志以後絕對不要出力協助任何人,以免得到這樣的無妄之災。若是我的記憶沒有什麼錯誤,玻璃娃娃的家人在輿論壓力下,似乎沒有打算繼續求償。
如今事隔數月,大家忙著搞各種弊案,忙著跟中國嗆聲,忙著各種利益分配加上鬥爭。這家人又偷偷捲土重來,又要求賠償官司。表面上是為了爭一口氣,要一個道歉。其實,騙得過明眼人嗎?

這件事有兩個可能性:
1.他們本來就是心存詭詐,賠償是最終的目的,未達目的不擇手段,跟某些政治人物看齊。
2.他們的律師發揮「律師性格」不打贏官司,賺到佣金,絕不終止。

假如真的要個道歉,那個「好心給雷親」的孩子,已經自責了這麼久,道歉也真的不知道說了幾百次,諸位還不滿足,一定要給他釘上一個罪名,才算數嗎?這種作法跟上回強迫死者同學去看死者屍體的行為,與動用私刑打死嫌疑犯的行徑,完完全全是同一種心態。那位律師這種罔顧社會共識,而義無反顧的「義行」,也真是讓我們深刻瞭解到,律師讓人討厭,其來有自。

顏家這些人,你們貪婪的嘴臉在電視上早已經讓全台灣人見過,趕快停止上訴。我今天絕對不要看新聞,以免看到他們,會氣得睡不著。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3222582.shtml

玻璃娃娃摔死案 家屬還是要告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玻璃娃娃」顏旭男因同學好意抱下樓不幸摔死案,台灣高等法院昨天更審開庭。顏家律師表示做好事仍要小心,顏家堅持要向陳姓學生求償,但不會對陳家的賠償聲請強制執行。


高院先前判決好心助人的陳姓學生與景文高中要負連帶賠償責任,引起外界譁然。昨天開庭,法官訊問顏家,是否還要控告陳姓同學生?


顏家律師說,將來即使法院判賠確定,也不會對陳強制執行;但要提醒助人者,同樣應盡注意義務,顏家會考量法律與人情兼顧,一定會顧及陳姓學生當初好心幫人的人情;但不能因最初動機是好的,就可以不顧一切後果或不須負責任。


至於學校責任,顏家律師表示,因欠缺無障礙空間,才會發生這種不幸事件,校方必須負責。


陳姓學生的律師說,陳協助顏旭男就像處理自己的事情,自己也跌倒,已盡最大應注意義務,且是好心幫忙,要他賠償並不合理。對於法官詢問學校與顏家是否能和解以免拖累陳姓學生,學校表示當初願給付一百萬元,但未獲顏家同意。


本案是因患有先天性成骨不全症(俗稱玻璃娃娃)的顏旭男,在民國八十九年九月間,由陳姓學生抱至地下室上課,途中因天雨造成樓梯溼滑,顏旭男與陳生都從樓梯跌落;顏旭男顱內出血,且四肢多處骨折,送醫後不治。


一審時,法院判決校方和陳姓學生皆無過失,駁回顏家求償;去年八月間二審大逆轉改判,景文高中和陳姓同學須連帶賠償顏家共三百餘萬元,引起社會熱烈討論,顏家也承受相當大的壓力,昨天低調不願多談。最高法院去年十二月將本案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2006/03/21 聯合報】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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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teelshark&aid=211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