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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3 19:20:08瀏覽785|回應0|推薦0 | |
冷 血 銀 行 受 害 人 自 救 連 線 函 正本受文者:台中市胡市長志強 副本受文者:蔡立法委員錦隆、台中市唐市議員國泰 主旨:敬請胡市長協助冷血銀行受害人自救連線,邀請司法、警政及社政單位,派員針對卡奴事件舉辦說明會,使受害人知所趨避,面對強勢催收,能鼓起勇氣,堅強的活下去。 說明: 一、欠債還錢,但不能欠錢索命。今天絕大多數的欠款人在銀行的強勢催收動作下,不知用法律保護自已或尋找求助的管道,冤冤枉枉的走上絕路,想不開的更全家踏上黃泉路。 二、欠錢不還是不對,但是銀行在合約密密麻麻的小字中,處處暗藏外行人難以瞭解的玄機、陷阱就對了嗎?至於催收時,騷擾、羞辱、恐嚇、威脅、甚至暴力相向的動作又對了嗎? 三、催收人員騷擾住家,使得闔家不安;騷擾親友,使得親友畏避;騷擾工作場所,使得同事側目。一人欠債,週邊的人無不遭殃。以這種株連九族的作法來逼債,可以嗎? 四、冤有頭,債有主。銀行這種類似地下錢莊的催收,於情、於理、於法都說不過去。雖然社會有協助的機制,法律有救濟的管道,可惜被催收的人資訊短缺,每日如同喪家之犬般的提心吊膽,四處躲避。等到無處容身,避無可避,不是一命歸陰,就是起而反抗。無論結果如何,都是整個社會的損失。 五、為此,膽敢請求 市長聯絡司法,警政及社政單位,派員為眾多被逼得走投無路的受害者,舉辦說明會,讓他們知道非但求助有門,而且就算欠錢,法律和社會還是可以保障他們人權的。不情之請,望能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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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