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法律是權貴的工具豪富的玩具還是小民的護具全在司法人員的一念之間
正本受文者︰行政院謝院長長廷、司法院翁院長岳生、內政部蘇部長嘉全、法務部施部長茂林、最高法院檢察署吳檢察總長英昭、警政署謝署長銀黨、調查局葉局長盛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龔主任委員照勝。
副本受文者:陳總統水扁、中國國民黨馬主席英九、民主進步黨呂代主席秀蓮、親民黨宋主席楚瑜、台灣團結聯盟蘇主席進強、新黨郁主席慕明。
主旨:引導債務糾紛依循法律途徑解決是所有司法人員的責任。
說明:
一、有多少人因為欠債難還而走上絕路、步入歧途,司法單位曾因職責所在做過統計嗎?
二、有多少人因為一時的困難而失去終身追求幸福的機會,忍氣吞聲任人盡情羞辱、苟且偷生如同喪家之犬,司法單位曾因職責所在做過檢討嗎?
三、銀行家為富不仁、冷血無情,不能體諒小人物賺錢的困難,不去體恤小人物欠錢的痛苦,無所不用其極的逼迫債務人,使得債務人活的沒有尊嚴、死的不能瞑目,受到的折磨遠勝刑事罪犯,司法單位所司何事?
四、如果法律是大家都應該遵守的,金字塔頂端的銀行家就不能例外!如果司法單位不只是聊備一格而已,就應該維護法律的神聖,負起責任要求當事雙方依循法律途徑來伸張正義。
五、銀行放款,享受高利潤卻不願意承擔高風險。銀行家生活在象牙塔中,聽不到在重利剝削下信用破產者的哭號,一意孤行的強逼硬討,幾十個人貪得無厭的攫取,逼得幾十萬人困處水深火熱之中。司法單位希望看到受害人逼上梁山、嘯聚成群,過著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大秤分金、目無法紀的日子嗎?如果不希望看到家不成家、國亡無日,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就應該及時發揮作用!
六、『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我們不希望銀行家引起天地神人的共憤而惡貫滿盈,因為這會禍延家國,傷及無辜。因此,我們建議司法單位立刻從編印宣導手冊著手,規範銀行家如何確保債權,教育欠款人如何確保人權,製作訴狀範例給需要的人隨時引用,同時劃分相關單位的權責,使遭到迫害的欠款人在必要時可以尋求協助。相信這些作為必可防範於未然,且絕對是輕而易舉的事。
七、近期內,我們將擇日拜會,以共同商訂解決銀行逼債問題的具體辦法,屆時敬請起大悲心不吝賜教。
總聯絡人:王為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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