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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媒:李小加曾為內地官二代開小門
2015/09/23 19:39:18瀏覽68|回應0|推薦0


2015-09-23 02:39:49 世界日報 香港新聞組/香港22日電

華爾街日報爆料,在美國針對摩根大通的一起反腐調查中,發現了曾主導滬港通的港交所總裁李小加任職大摩時期的電子郵件。這些郵件表明,李小加曾向中國政界及商界精英人士的子女和親屬提供「方便」,在招聘時大開綠燈。隨後,李小加對此發表聲明稱,時過境遷,自己對當時的細節已不完全記得,不過自己完全是按章辦事。知情者稱,李小加並未因上述調查接受面談或是質詢。

隨後,李小加回應表示:「華爾街日報報導所涉及的事件發生在八年前,我於2009年離開摩根大通中國,現在我已經無法記清摩根大通暑期實習計畫和個別推薦聘任的具體細節了。不過,我記得當時摩根大通內部有一套正式的程序處理這些事情,我完全按照程序辦事。摩根大通的招聘程序包括一個全面的甄選過程,該行的法律和合規部人員亦有參與。應徵者獲聘任與否是視乎其資歷、並經摩根大通綜合了解多方對應徵者的評價而決定,絕不是該行某一個人的決定。」

華爾街日報稱,摩根大通內部有一個「子女項目」(Sons and Daughters),也被稱作「客戶推薦計畫」(Client Referral Program),根據該計畫,它會雇傭與中國政府高層官員或是企業高管有關聯的人。此番針對摩根大通進行的調查讓人們得以了解一些大型銀行為在中國贏得業務而做出的一些非同尋常之舉。作為摩根大通以及中國金融圈的知名人物,在維護客戶關系和人員雇傭方面,李小加在供職於這家華爾街投行期間發揮著關鍵作用。

一份統計人員招聘情況的內部資料顯示,李小加在職期間推薦了大量雇員,2008年至少就推薦了八人。其中包括曾為中國證監會高級官員、現為上海證交所總經理黃紅元的一名世交。美國和香港監管部門進行的刑事和民事調查試圖確定摩根大通等銀行是否通過雇用亞洲政府官員和企業高管的親戚朋友來贏得業務。美國的調查是依據「海外反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該法案禁止美國公司通過給予外國官員有價值的東西來獲得業務或者不公平的優勢。除政府官員外,香港法律還禁止向私營公司高管行賄。

李小加的郵件內容顯示,面對手握權力的中國官員所提出的雇傭他們子女或者熟人的要求,李小加非常掙扎。郵件內容顯示,他努力遵守標準,在推薦之前詢問求職人的資格情況,聲稱願意冒著得罪客戶的風險也不會招聘不合格的雇員,並且也確實否決了一些候選人。並且即便是他支持的關係招聘,李小加也多次表達了對向他施壓的客戶和朋友的惱怒。

李小加是香港交易所首位內地出生的行政總裁。他在進入大學前是一名海上石油工人。他持有加州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法學學位,曾在紐約的律所工作過,後來在1994年加入美林(Merrill Lynch),於1999年成為美林中國區總裁。他於2003年加入摩根大通,擔任中國區主席。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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