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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發布網路金融「基本法」
2015/07/19 17:59:32瀏覽72|回應0|推薦0


2015-07-19 02:57:36 聯合報 記者李仲維/綜合報導

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等十個部會昨天聯合發布「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訂監管網路金融的部門職責,並鼓勵網路金融企業上市融資。

統計顯示,大陸今年第一季網路金融市場整體規模已超過人民幣十兆元(約新台幣五十兆元),預計到年底,網路金融用戶將達四點八九億位。但網路金融監管一直處於灰色地帶,「指導意見」的推出,首度明確網路金融的監管職責。

中新網報導,此「指導意見」被視為大陸網路金融的「基本法」,但僅為架構性,具體細則有待銀監會等單位相繼推出。

據「指導意見」劃分的監管職責,人行負責網路支付業務的監督管理;銀監會負責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在內的網路借貸及網路信託和網路消費金融的監督管理;證監會負責股權眾籌融資和網路基金銷售的監督管理;保監會負責網路保險的監督管理。

「指導意見」有十六字總體要求,即「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在鼓勵創新、支持網路金融發展方面,有四大要點:一、積極鼓勵網路金融平台;二、產品和服務創新,激發市場活力;三、鼓勵從業機構相互合作;四、拓寬從業機構融資管道,改善融資環境。

主要內容包括:支持社會資本發起設立網路金融產業投資基金;鼓勵符合條件的從業機構在主板、創業板等大陸境內資本市場上市融資;鼓勵銀行業對處於初創期的從業機構予以支持。

在監管部分則要求,任何組織和個人開設網站從事網路金融業務,需建立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規定外,從業機構應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

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張濤表示,官方的基本要求,是既為市場劃清一個界限,也要為市場預留發展空間。要以較包容的心態看待網路金融行業,同時,也應堅定執行有關監管的要求。

近年來大陸網路金融發展迅速,但也有不少隱憂,例如行業發展「缺門檻、缺規則、缺監管」;客戶資金安全有隱憂,發生多起經營者「捲款跑路」事件,以及信用體系和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不健全等問題。人人聚財CEO許建文表示,指導意見推出後,業界將面臨大洗牌,很多小平台,不符規範運作的平台將會倒閉。

圖/經濟日報提供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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