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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4 10:03:26瀏覽170|回應0|推薦0 | |
高市59歲黃姓房仲業者因資金周轉不靈,找當鋪借錢,經過仁武區某當鋪,看到當舖標榜「全縣最低息」廣告,借了兩萬元,還了一年多,光是利息錢就高達2萬3400元,都還沒還到本金,發現是高利貸後向警方報案。 高市刑警大隊偵六隊持搜索票到該當舖,傳喚負責人蔡姓男子與兩名員工共3人到案,警方清查被害人至少10多人。警方表示,該當舖在店門口張貼「全縣最低息」廣告,讓急需用錢民眾前往借錢,牟取暴利。警方昨將當舖蔡姓老闆、黃姓、熊姓員工等3人依涉嫌重利罪函送雄檢偵辦。 警方提醒民眾,有資金需求向當舖借款時,應注意當舖有無違反當舖業法規定,當舖年息最高不得超過30%,及倉棧費最高借款金額5%,只能收一次,不得再收取其他費用,否則會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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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