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卡債300萬申請債務協商 繼續刷卡
2007/07/29 09:25:35瀏覽632|回應0|推薦0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07.07.29 03:13 am 
 
台北縣新莊市一名無業女子欠了三百多萬元卡債,她準備向銀行申請債務協商,卻又持亞洲信託信用卡刷卡十萬元,然後不繳卡費。板橋地方法院昨天依詐欺得利罪判她拘役廿天、得易科罰金。

法界人士指出,卡債問題通常屬於民事的債務糾紛,此案因持卡人明知無力償還債務,卻依然刷卡消費,因而被認定有詐欺意圖而論以刑罰。

法院調查,卅三歲的潘姓未婚女子有十多張信用卡及現金卡,而她所持有的亞洲信託信用卡是在九十年底辦理的;原本所有信用卡都繳款正常,但兩年前,她陸續以現金卡或信用貸款向銀行借款,而且信用卡也幾乎刷爆,債務共達三百一十五萬元。

潘女在去年四月向安泰銀行申請參加債務協商,然而在申請前兩個月,她以亞洲信託的信用卡到美容中心與皮膚科診所刷卡十萬元,把額度刷滿,接著拒絕支付任何本息。亞洲信託認為潘女明知已經無力償還債務,卻仍刷卡消費,因此告她詐欺。

全案在地檢署調查時,原本承辦檢察官以為潘女是無力還款而非惡意詐欺,但她出庭應訊時態度不佳,聲稱自己是因為沒有工作才還不起錢,而且一副不在乎的態度。檢方因而發現她根本是故意刷卡不還錢,依詐欺罪嫌起訴。

( 時事評論財經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park37&aid=1121949